1. 协议主题
1.1. 本协议(以下称为‘客户协议’),由Elev8 Markets(以下称为"本公司")与在网站上提交注册表格的自然人或法人(以下称为‘客户’)签订。
1.2. 公司在毛里求斯共和国注册成立。持有毛里求斯金融服务委员会("FSC")颁发的牌照并受其监管(www.fscmauritius.org/en)。
1.3. 本客户协议、风险披露、客户投诉政策、利益冲突政策以及其他可能随时修改和/或发布的文件(合称“协议”)规定了服务条款,并管理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关系。
1.4. 客户执行本客户协议,即表明客户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意本客户协议的同时,客户亦确认并同意遵守网站公布的《隐私政策》。
1.5. 通过签订本协议,客户保证:
1.5.1. 如果他或她是自然人,他或她在毛里求斯已达到签订本协议的法律的年龄,或
1.5.2. 如果是法人,则其具有法律的行为能力,并已获得正式授权签订本协议。
1.6. 除英语外,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提供非英语的协议和其他信函或通知。如果协议的英文版本与非英文版本存在任何冲突,以英文版本为准。
1.7. 本协议管理客户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订单执行、客户接受政策、入金和出金、理赔解决、欺诈预防、通信服务以及其他方面。
1.7.1. 尽管有第1.4条规定,本协议自客户收到载有其交易账号的电子邮件之日起正式生效。
1.8. 客户理解、承认并同意受协议条款(包括随时通知客户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或更新)的约束,包括以下行为:
1.8.1. 在网站上提交注册表格
1.8.2. 电子接受本《客户协议》
1.8.3. 使用交易平台。
1.9. 本客户协议的最新和最终副本应通过网站提供给客户。
1.10. 根据《2000年电子交易法》,即使本协议在缔结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记录,仍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11. 客户承认,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本公司服务仅可在客户完全自主发起请求的前提下提供。客户声明,其系主动请求获得本公司服务,在此之前未曾受到本公司或其代表的任何主动接洽、广告宣传或招揽。客户知悉,本公司可能未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取得推广或主动提供服务的许可或授权。在此情况下,服务仅根据客户主动提出的请求,并依据适用法律提供。客户在此类司法管辖区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不应被解释为本公司作出的任何要约、推广或招揽行为。
1.12. 客户对遵守其使用本公司服务可能适用的当地法律或限制承担全部责任。因客户未能遵守此类法律或因客户作出虚假陈述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包括监管措施),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客户同意,若因其违约行为导致本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或责任,客户应予以赔偿并使本公司免受损害。
2. 术语定义
2.1. “访问数据”是指与客户的交易账户、个人资料或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的数据相关的访问登录名和密码。
2.2. “卖价”指报价中较高的价格,客户可在该价格上开立买单。
2.3. “代理人”是指由客户根据授权书(无论是真实的还是私人签署的)以客户的名义指定并代表客户行事的人。
2.4. “自动交易软件”是指“智能交易系统”(EA)或“自动交易机器人”(cBot),即一种在没有人工干预(或部分或偶尔干预)的情况下自动或半自动执行交易操作的软件。
2.5. “余额”是指在特定时间内客户交易账户中所有已平仓订单(包括入金和出金)的总和。
2.6. “基础货币”是指货币对中的第一种货币。
2.7. “买价”指报价中较低的价格,客户可在该价格上开立卖单。
2.8.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任何公众假期以外的任何一天。
2.9. “客户资金”是指存放在本公司并由本公司代表客户持有的用于交易的资金。客户资金是客户存入其交易账户的资金,加上或减去任何未实现或已实现的利润或损失,加上或减去客户应付给公司的任何金额,反之亦然。
2.10. “客户终端”是指Elev8Trader 或 MetaTrader 5 平台或任何其他软件,用于实时获取金融市场信息,进行市场分析和研究,执行市场任务,打开、关闭、修改和删除订单,或从公司接收通知。
2.11. “大宗商品”是指可交易的实物资产,例如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和铜,以及原油、天然气和其他资源。
2.12. “公司新闻页面”指网站中发布新闻的部分。
2.13. “公司行动”是指股份公司进行的会带来重大变化并影响其利益相关者的活动(例如,股息、分拆、合并、回购、破产或股份公司可以采取的任何其他活动)。视每个事件的具体情况,为维护客户与股份公司之间权利和责任的经济等效性,公司保留以下权利:
2.13.1. 根据客户的未平仓头寸在客户的账户上进行余额操作
2.13.2. 在公司行动发生前立即按市价平仓
2.13.3. 为维护客户与股份公司之间权利和责任的经济等效性,重新开启客户的头寸
2.13.4. 停止对已发生公司行动的金融工具的交易。
2.14. “交易账户货币”是指交易账户的计算单位货币;所有涉及账户的计算和操作均以此货币为单位进行,包括适用的所有费用、价差、佣金和互换。
2.15. “货币对”是指一种货币相对于另一种货币的价值变化的基础金融工具。
2.16. “衍生产品”是指客户可以通过保证金借贷进行交易的金融产品(“杠杆产品”)。衍生产品由客户与公司直接交易。衍生产品的价值由执行开仓和平仓订单时的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差异决定。此价格差异构成衍生产品交易产生的财务收益或损失的基础。公司提供的所有衍生产品均列于网站上。
2.17. “股票衍生产品”是指其基础资产为股票及其价格浮动的衍生产品。
2.18. “指数衍生产品”是指基础资产为指数及其价格浮动的衍生产品。
2.19. “争议”是指因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
2.20. “股息调整”是指在单个股票或指数衍生产品上支付股息时的余额操作。对于多头头寸(买单),股息调整记入余额;对于空头头寸(卖单),股息调整从余额中扣除。股息调整在除息日执行,计算如下: 股息调整 = 每股股息金额 × 合约规模 × 手数。
2.21. “能源”是指衍生产品的固定资产类型,以能源产品表示,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天然气和电力。
2.22. “除息日”是指客户需要持有支付股息的股票衍生产品,以收到即将到来的股息调整付款的日期。如果客户在除息日前购入并持有股票衍生产品,下一次股息调整将应用于他们的余额。相反,如果客户在除息日后购买股票衍生产品,则不会将股息调整应用于其余额。
2.23. “浮动盈亏”是指以当前价格计算的未平仓头寸的当前收益或损失。
2.24.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以下任何事件:任何行为、事件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罢工、暴动或内乱、恐怖主义行为、战争、天灾、意外、火灾、洪水、风暴、电子、通信设备或供应商故障、电力供应中断、社会动荡、法律要求和停工)阻止公司在一个或多个金融工具上维护有序市场,或任何市场的停市、清算或关闭,与公司报价相关的任何活动的放弃或失败,或对任何此类市场或此类活动的交易施加限制或特殊或异常条款。
2.25. “自由保证金”是指客户账户上可用于开仓的资金。自由保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自由保证金 = 净值 – 必需保证金。
2.26. “IB”是指通过公司网站提交介绍经纪人身份申请并被公司批准的客户。
2.27. “指数”是指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类型,定义为反映交易所特定股票组价格表现的定量指标。
2.28. “参考性报价”是指公司有权不接受或执行任何订单或对订单进行任何修改的报价。
2.29. “初始保证金”是指开设头寸所需的保证金。可以在交易计算器中查看。
2.30. “指令”是指客户发出的开仓、平仓或提交、修改或删除订单的指令。
2.31. “金融工具”或“基础资产”是指任何货币对、大宗商品(例如,贵金属或能源)、股票或指数。
2.32. “日内交易工具”是指专为在指定交易时段内进行交易活动而设计的交易工具。使用日内交易工具执行的所有头寸和订单将在指定交易时段结束时自动在最后记录的市场价格处清算。
2.33. “杠杆”是指公司给予客户的虚拟贷款。例如,1:500 杠杆意味着客户的初始保证金比交易规模小500倍。
2.34. “多头头寸”是指一个买单,即以报价货币买入基础货币。
2.35. “手”是指100,000单位的基础货币、1,000桶原油,或合同规格中描述的任何其他合约数量或金衡盎司。
2.36. “手数”是指合同规格中定义的基础货币单位数或贵金属的金衡盎司数。
2.37. “保证金”是指维持未平仓头寸所需的资金量,根据每种金融工具的合约规格确定。
2.38. “保证金水平”是净值与必需保证金的比率。计算方法如下:保证金水平 = (净值 / 必需保证金) * 100%。
2.39. “保证金交易”是指客户可以在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少于交易规模时进行的杠杆交易。
2.40. “未平仓头寸”是指尚未平仓的多头头寸或空头头寸。
2.41. “订单”是指客户向公司发出的指令,在价格达到订单价位时开仓或平仓。
2.42. “订单价位”是指订单中指示的价格。
2.43. “个人资料”是指公司为客户创建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是仅供客户私用的,允许客户管理其个人信息和所有交易账户设置。
2.44. “个人数据”是指识别或可识别个人的任何信息,尤其是对名称、识别号码、位置数据、在线标识符或具体到该个人的物理、生理、遗传、心理、经济、文化或社会身份的一个或多个因素的参考。
2.45. “贵金属”是指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类型,由稀有且有机存在的金属元素组成,具有内在价值(例如,黄金或白银)。
2.46. “价差”是指当前买价高于之前卖价或者当前卖价低于之前买价的情况。
2.47. “报价”是指特定金融工具当前价格的信息,以买价和卖价的形式呈现。
2.48. “报价货币”是货币对中的第二种货币,客户可以用基础货币买入或卖出。
2.49. “汇率”是指:
2.49.1. 基础货币相对于报价货币的价值
2.49.2. 贵金属金衡盎司对美元或该金融工具其他可用货币的价格
2.49.3. 能源每桶价格相对于美元或该金融工具其他可用货币的价格
2.49.4. 合约对相应国家货币价格。
2.50. “必需保证金”是指公司为维持未平仓头寸所需的保证金。
2.51. “风险披露”是指风险披露文件。
2.52. “隔离账户”是指公司根据当地法律要求将客户的资金与公司资金隔开存放的银行账户。
2.53. “服务”是指公司按照第3.1条规定并在其授权下向客户提供的服务。
2.54. “空头头寸”是指卖空位置,即以报价货币卖出基础货币。
2.55. “点差”是买价和卖价之间的差额。
2.56. “股票”是指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类型,由一个或多个公司持股单位代表。
2.57. “交易账户”是客户在公司持有的个人账户,客户可以通过该账户执行订单、交易、充值及由服务覆盖的其他活动。
2.57.1. “真实交易账户”是允许客户以其个人资金进行交易活动的交易账户,
2.57.2. “模拟交易账户”是允许客户通过模拟资金进行交易活动的交易账户,并不会为客户带来任何盈利或费用。
2.58. “交易平台”是指公司提供的所有软件和硬件环境,可以提供实时报价,让订单提交、修改、删除或执行。交易平台还计算客户和公司之间的所有相互义务。
2.59. “交易”是指与任何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相关的差价合约。
2.60. “交易量”是指合同规格乘以手数。
2.61. “标的市场”是指金融工具所交易的交易所和/或其他类似机构和/或流动池。
2.62. “钱包”是对客户在公司操作的账户,客户可以通过它进行存款、取款和在公司内的个人账户间转移资金。
2.63. “网站”是指公司网站 elev8.com 。
3. 服务
3.1. 公司持有金融服务委员会(FSC)颁发的投资交易商(除承销外的全方位服务交易商)牌照(“牌照”),并获准提供牌照授权范围内的服务。有关牌照授权服务的更多详情,请参见下文。
3.2. 根据本协议,公司将向客户提供服务,包括:接收和传递交易指令,或使用所提供的交易品种为客户执行交易指令。
3.3. 公司提供客户终端、技术分析工具、任何嵌入MetaTrader 5平台的第三方软件许可,以及与公司服务一同提供的任何第三方服务。
3.4. 根据本协议,公司可视情况以委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与客户进行交易,并使用网站上指定的交易品种。
3.5. 公司以非咨询方式与客户进行所有交易。即使某项交易可能不适合客户,公司也有权执行该交易。公司没有义务监控或告知客户任何交易的状态、发出追缴保证金通知或强制平仓客户的任何未平仓头寸,除非根据新获得的牌照要求这样做。
3.6. 客户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投资建议或发表任何意见,意图鼓励客户进行任何特定交易。
3.7. 公司不会就任何交易提供标的资产的实物交付。交易完成后,交易账户的损益将以交易账户的货币计入或从交易账户扣除。
3.8. 在不影响上述第3.5条的前提下,公司可不时酌情决定以新闻简报的形式提供一般性信息,该简报发布在公司网站上或以其他方式发送给订阅者。在此情况下:
3.8.1. 提供此类信息仅是为了帮助客户独立做出投资决策,不应被视为投资建议。
3.8.2. 如果文件包含对共享文件的接收对象或接收类别的限制,客户同意不将共享文件分发给此类受限人员或受限类别,且
3.8.3. 公司不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或任何交易的税务后果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担保;公司须遵守所有适用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律法规(“反洗钱/反恐融资法”)。因此,公司应对其所有客户进行彻底的尽职调查,以确保客户遵守此等法律要求。
3.9. 公司保留随时自行决定拒绝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权利。客户同意,公司没有义务告知客户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但前提是该拒绝不违反任何法律或监管义务,或者该拒绝提供信息是基于法律规定。
3.10. 如公司认为适当且必要(包括但不限于因客户的恶意、非法、不当、欺诈或任何其他不可接受的行为),公司保留随时退还客户初始入金(即客户存入的全部金额)的权利。
3.11. 为确保遵守适用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法律,公司需要持续对客户的身份及其资金来源进行详细核实。
3.12. 客户的所有交易决策均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对此类决策产生的任何后果概不负责。
3.13. 公司已制定一套基于风险的洗钱(ML)和恐怖主义融资(TF)检测方法,并将其纳入客户准入流程。
3.14. 因此,公司将开展客户尽职调查(CDD),识别客户(无论长期或短期),并使用可靠的独立来源文件核实客户身份。
3.15. 对于自然人客户,公司应收集该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并据此进行核实。
3.16. 对于法人客户,公司应通过获取以下信息来识别和核实受益所有人的身份:
3.16.1. 对该法人拥有最终控制权的全部自然人的身份;
3.16.2. 对该法人行使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的身份;或
3.16.3.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的身份。
3.17. 除公司安排的特定推广活动和项目(例如Elev8 Copy)外,公司禁止以代理人或任何其他身份代表客户进行交易。除本条款中规定的推广活动和/或项目外,以下规定适用:
3.17.1. 客户承诺不允许任何其他客户或任何其他人代表其进行交易,也不代表他人进行交易。
3.17.2. 如违反第3.17.1条,客户:
3.17.2.1. 应使公司免受损害,并对该其他客户或该其他人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和/或损害承担责任;
3.17.2.2. 不得向公司提出任何索赔,仅可向代表其进行交易的其他客户或任何其他人索赔该等损失和/或损害。
3.18. 禁止使用多个电子邮件地址创建多个账户。如果公司有理由怀疑客户运营多个账户,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关闭除一个账户外的所有账户,并关闭在这些账户下开设的交易账户,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公司对客户通过此类账户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及其后果概不负责,包括客户因账户关闭而遭受的任何损失。账户中剩余的个人资金将转移至剩余的账户。如果客户创建多个账户,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报价平仓客户已开立的订单。
3.19. 对客户采取的尽职调查措施类型将取决于该客户对公司构成的风险。
3.20. 如果客户属于高风险人士,公司将对该客户进行强化尽职调查(“EDD”)。
3.21. 如果客户风险较低,公司可酌情实施简化的客户尽职调查,但前提是该等客户尽职调查措施与较低的风险因素相符,并符合反洗钱/反恐融资法律法规。
3.22. 如果客户未能提供所需信息,或所提供的信息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核实,公司保留拒绝建立或继续与其建立业务关系的权利。此外,在必要时,公司将向相关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3.23. 公司可通过联系相关方独立核实客户的身份和财务信息。具体义务和授权详述如下:
3.23.1. 客户特此同意并承诺向公司提供其在客户尽职调查(CDD)程序中所需的所有必要和相关信息。
3.23.2. 客户特此进一步授权公司或其任何代理人调查其身份、信用状况和/或任何当前和过往的投资活动,并就此类调查联系公司认为适当和必要的银行、经纪商和其他相关方。
3.23.3. 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客户同意,如果客户未能提供公司要求的所有文件,导致任何申请或交易处理延误或失败,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3.24. 如果客户在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公司保留自行决定修改和更正客户在注册时提供的任何信息的权利。这可能包括姓名拼写、头衔或日期上的细微差别。一旦发现差异,公司将根据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更正客户的个人信息。
3.25. 市场评论、新闻或其他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公司可随时对其进行修改,恕不另行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此类信息均不应被视为直接或间接的交易建议。
3.26. 客户接受本协议即表示其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订单只能通过客户终端执行。
3.27. 客户同意,公司可以随时修改、添加、重命名或取消本协议项下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恕不另行通知。客户确认并同意,除公司目前提供的服务外,本客户协议也适用于未来对服务进行的任何修改、新增或更名。
3.28. 除本客户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公司不得以与交易平台提供的报价不同的报价执行任何订单。
3.29.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均不被视为税务代理人。客户应自行负责履行其纳税义务及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3.30. 在不影响下文第23.1条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在以下情况下自动暂停客户终端创建的交易账户的权利:
3.30.1. 客户使用交易账户凭证登录交易平台后七 (7) 个日历日内未向交易账户入金
3.30.2. 客户在以下任何事件发生后三十 (30) 个日历日内(以先发生者为准)未向交易账户入金:
3.30.2.1. 最后一次开仓
3.30.2.2. 最后一次平仓
3.30.2.3. 最后一次交易账户入金
3.30.2.4. 最后一次登录交易平台。
3.31. 客户可随时通过在个人资料或Elev8交易应用程序中点击相应按钮,或向该交易账户入金或转账,重新激活已暂停的交易账户。在此情况下,该交易账户的交易凭证、交易历史、余额和提款权限均保持不变。
3.32. 根据《2005年证券法》,公司将客户归类为零售投资者。客户有权要求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公司可根据第3.38条的规定接受该要求。
3.33. 客户确认并同意,公司在对客户进行分类和处理客户事务时,将依赖客户在注册个人资料、填写身份证明表格和财务适宜性问卷时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正确性。
3.34. 客户承诺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任何变更,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5. 如果客户被重新分类,客户承认并接受其根据法律享有的保障可能有所不同。
3.36. 除下文第4.8.3条所述条件外,在以下情况下,公司保留在交易账户连续闲置一段时间后自动删除该账户的权利(闲置时间的计算依据为:上次交易活动日期、上次访问日期、上次入金或出金日期,或若交易账户未激活,则为客户创建个人资料的日期,以先发生者为准):
3.36.1. 在未创建个人资料(未注册)的情况下,创建的模拟交易账户连续三 (3) 天处于闲置状态
3.36.2. 在MetaTrader 5平台上创建的真实交易账户自创建以来没有任何交易活动,且连续七 (7) 天处于闲置状态
3.36.3. 在MetaTrader 5平台上创建的交易账户之前有过交易活动,但连续九十 (90) 天处于闲置状态
3.36.4. 在MetaTrader 5平台上创建的真实交易账户连续三百六十五 (365) 天处于闲置状态,且账户余额少于该交易账户币种的5个单位,则该交易账户中的所有资金将被转入钱包
3.36.5. 在MetaTrader 5平台上创建的模拟交易账户连续六十 (60) 天处于闲置状态
3.36.6. 在Elev8Trader平台上创建的真实交易账户连续二十八 (28) 天处于闲置状态,和
3.36.7. 在Elev8Trader 平台上创建的模拟交易账户连续七 (7) 天处于闲置状态。
3.37. 交易平台不适用于以下人士,且此类人士不应访问本平台:
3.37.1. 未满18周岁和/或根据毛里求斯法律不具备订立任何合同的法律行为能力
3.37.2. 居住地所在司法管辖区内,访问或使用该平台将违反当地法律法规。在法律禁止衍生品交易活动或任何此类活动的司法管辖区内,交易平台及服务不可用
3.37.3. 是本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员工、董事、合伙人、代理人、附属公司、亲属或与本公司或其任何关联方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人士。
3.38. 客户同意,其有责任确保其对交易平台的使用符合其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
3.39. 在不影响第3.24条的前提下,并遵守上述规定,公司保留在合理范围内自行决定暂停和/或拒绝客户访问和使用交易平台和/或关闭交易账户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3.40. 客户承认并同意,公司可将交易平台提供给其他客户,并同意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阻止公司向其他客户提供任何服务。
3.41.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公司特此授予客户一项个人的、有限的、非独占的、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且不可再许可的许可,允许客户仅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安装和使用交易平台。此许可仅供客户个人使用,并严格按照本客户协议的条款执行。
3.42.如果交易平台中包含或嵌入任何第三方软件,则该等软件的提供须遵守本客户协议的适用条款以及任何适用的第三方许可协议(“第三方许可协议”)的附加条款。客户同意遵守公司提供的任何适用第三方许可协议的条款。公司对任何第三方许可协议均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赔偿或支持义务,且不对因使用该等第三方软件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问题承担责任。
3.43. 公司保留本客户协议中未明确授予客户的所有交易平台权利。交易平台仅用于方便客户与公司进行交易,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出售给客户。交易平台、所有副本及其任何衍生作品(无论由何人创作)、相关商誉、版权、商标、标识、专有技术、专利以及任何知识产权均为且始终为公司及其许可方的专属财产。除本客户协议明确规定外,客户未被授予或转让交易平台或其任何部分或衍生作品中的任何商誉、商标、版权、标识、专有技术、专利、服务标记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其他许可权或权益。
3.44. 客户同意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
3.44.1.自费购置并维护所有必要的硬件、运行环境(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备份手段以及交易平台安装、运行和维护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不间断电源系统和备用电源设备),并确保其在本客户协议有效期内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44.2. 防止因客户的行为或不作为导致病毒传播、安全漏洞或其他故障事件损害交易平台。
3.44.3. 实施并规划适当的保护措施,以保障客户计算机、计算机病毒或其他类似有害或不当材料、设备或信息的安全和访问控制。
3.44.4. 客户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任何关于交易平台修改、设计变更和改进的建议。公司有权(但无义务)根据客户的建议对交易平台进行修改。因上述反馈而对交易平台进行的任何修改、设计变更和改进均归公司所有。
3.44.5. 公司应以合理的技能和谨慎态度提供交易平台,并符合类似服务的行业标准。
3.44.6. 公司保留随时自行决定扩展、修改或移除交易平台任何部分的权利。公司对本客户协议项下的任何此类变更不承担责任。在可行的情况下,公司将尽合理努力以同等功能替换交易平台中任何已修改或已移除的部分。
3.44.7.公司保留在非工作日随时关闭交易平台进行维护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客户。届时,交易平台将无法访问。公司对因维护活动造成的任何损失或不便概不负责。
3.44.8. 公司对交易平台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3.44.8.1. 交易平台将持续或不间断地可用。访问可能因例行维护、维修、重新配置、升级或其他因素而受到影响。
3.44.8.2. 交易平台的运行、质量或功能。
3.44.8.3. 交易平台不会出现错误、缺陷、病毒或其他有害组件,这些组件可能具有任何污染性或破坏性,包括可能导致您的数据或其他财产丢失或损坏的组件。对于因使用交易平台而导致的任何数据丢失或客户更换设备或软件,公司概不负责。
3.45. 客户同意遵守以下关于使用交易平台的条款:
3.45.1. 客户仅可在获得授权的时间内使用交易平台
3.45.2. 客户不得将交易平台用于本协议规定用途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3.45.3. 客户对其自身使用交易平台(包括账户凭证)的行为负责。
3.46. 客户同意不会:
3.46.1. 将交易平台用于任何非法或不当用途
3.46.2. 干扰或破坏公司软件、硬件、系统或网络的正常运行。这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或疏忽地传输可能中断、损坏、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或网络功能的文件,包括损坏的文件或包含病毒、木马、蠕虫、间谍软件或其他恶意内容的文件
3.46.3. 试图未经授权访问公司或其他用户的计算机系统,或访问其无权访问的交易平台部分。这包括试图对交易平台进行逆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司已实施的任何安全措施
3.46.4. 采取任何可能中断或降低其他用户使用交易平台体验的行为
3.46.5. 传播任何虚假、非法、骚扰性、诽谤性、辱骂性、仇恨性、种族歧视性、威胁性、有害、粗俗、淫秽、煽动性或其他任何令人反感或冒犯性的内容
3.46.6. 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3.46.7. 明知或疏忽地上传或下载包含受版权、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或在适用情况下,受保密权、隐私权或公开权保护)保护的软件或其他材料的文件,除非其拥有或控制相关权利,或已获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3.46.8. 伪造任何内容或材料的来源
3.46.9. 使用任何对公司系统和/或交易平台应用人工智能分析的软件
3.46.10. 拦截、监控、破坏或修改任何非客户预期接收的通信
3.46.11. 使用任何类型的网络爬虫、病毒、蠕虫、特洛伊木马、定时炸弹或任何其他旨在扭曲、删除、破坏或拆解交易平台、通信系统或公司任何系统的代码或指令
3.46.12. 发送任何未经请求的商业通讯,除非适用法律允许
3.46.13. 实施任何会或可能损害公司计算机系统或交易平台完整性的行为,或导致该系统发生故障或停止运行的行为
3.46.14. 实施任何可能促成对交易平台的非法或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的行为
3.46.15. 非法登录交易平台,并从监管禁止的区域或司法管辖区的位置或IP地址执行买卖标的物的指令。
3.47. 明确禁止客户下载、保存、复制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交易平台的任何部分。
4. Client Orders and Transactions
4.1. 公司提供交易工具的市场执行。在进行交易时,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作为客户的委托人或代理人行事。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致力于以客户的最佳利益为重,优先考虑客户的福利和利益。虽然客户的某些头寸可能会被外部流动性提供商对冲,但在某些情况下,订单可能无法对冲,或者公司可能单独决定不对冲某个订单或某组订单。
4.2. 由于市场执行的性质,订单开仓或平仓时可能会出现滑点。客户同意,此类可能的偶尔滑点是市场执行的自然结果和特征,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任何可能的开盘价或收盘价偏差均取决于可用的流动性。公司对此类偏差和/或与客户要求的价格之间的价格差异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客户只能在订单处于“订单已接受”状态时取消已发送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应按“取消订单”按钮。鉴于客户终端的具体情况,无法保证订单的取消。
4.5. 在下列情况下,客户开立、修改或关闭订单的请求可能会被拒绝:
4.5.1. 开市期间,在交易平台收到第一个报价之前发送订单
4.5.2. 在特殊市场条件下
4.5.3. 如果客户没有足够的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平台会显示“资金不足”、“余额不足”或任何类似信息,并且
4.5.4. 如果客户使用的自动交易软件每分钟的请求次数超过三十(30)次,公司保留禁止此类智能交易系统或 cBot(自动交易机器人) 的权利。
4.6. 如果不同客户使用同一 IP 地址,则可将该 IP 地址执行的所有账户中的所有订单视为同一客户执行的订单。
4.7. 公司保留取消通过场外报价开仓或平仓的订单的权利。
4.8. 禁止使用套利策略。套利是一种旨在利用不同市场或不同形式的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价格差异来获利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滥用、价格操纵或时间操纵或系统滥用。如果公司合理怀疑客户以明确或隐藏的方式使用套利策略,公司保留采取以下行动的权利:
4.8.1. 取消客户的所有订单
4.8.2. 取消客户与所有平仓订单相关的利润
4.8.3. 关闭客户的所有交易账户,并拒绝继续向客户提供服务
4.8.4. 收取隔夜佣金,即在交易中持仓过夜而增加或扣除的利息。
4.9. 在特殊情况下,持续时间少于一百八十(180)秒的订单如被视为滥用,可予以取消。
4.10. 公司保留在下列情况下根据市场报价关闭客户开仓订单的权利:
4.10.1. 客户未成年
4.10.2. 客户来自公司未提供服务的国家
4.10.3. 客户使用任何被公司自行判断为套利的策略
4.10.4. 客户有任何其他违反本协议或本公司任何政策的行为。
4.11. 如客户不遵守本协议,公司保留取消客户订单的权利。
4.12. 买入订单应以卖价(Ask price)开立。卖出订单应以买价(Bid price)开立。
4.13. 买入订单应按买价(Bid price)平仓。卖出订单应按卖价(Ask price)平仓。
4.14. 如果发生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公司保留提高点差的权利:
4.14.1. 如果市场情况变得不正常
4.14.2. 如果一个或多个货币对的交易条件发生变化,或
4.14.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4.15. 公司有权在日内交易工具的特定交易时段结束时关闭该交易工具的未平仓头寸和挂单。
4.16. 本公司没有任何义务接受、执行或取消客户通过电子交易服务寻求执行或取消的全部或部分交易。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不对任何不准确或未被公司接收的传输承担责任,本公司可根据其收到的条款执行任何交易。延迟、滞后或延时可能是由于网络连接不良或弱、停机、应用程序或软件故障以及设备相关问题造成的,对于因连接不良造成的此类延迟、滞后或延迟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17. 客户可使用算法交易系统(ATS)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该系统代表客户进行市场交易。客户承认并同意,算法交易系统因其性质而具有固有风险。本公司不鼓励或支持这种做法。
4.18. 在客户居住国或司法管辖区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客户使用算法交易系统(ATS)进行交易,则公司对客户因以下原因(但不限于)而遭受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4.18.1. 使用算法交易系统(ATS)
4.18.2. 编码策略时的任何错误、遗漏或疏忽,或
4.18.3. 算法交易系统(ATS)或软件提供商方面的故障。
5. 订单处理
5.1. 当服务器收到客户的开仓订单时,系统会自动检查交易账户中是否有可用于开仓订单的可用保证金。如果有足够的保证金,则开仓。如果保证金不足,则不开仓。由于市场执行的原因,开仓价格可能与请求的价格不同。服务器日志文件中的开仓订单备注确认客户请求已处理且订单已开仓。交易平台上的每笔开仓订单都会获得一个交易代码(ticker)。
5.2. 公司保留将来自客户的开仓或平仓交易指令进行汇总的权利。汇总是指将一个客户的指令与其他客户的指令合并为一个订单执行。如果公司合理地认为这符合客户的整体最佳利益,则可以将客户的指令与其他客户的指令合并。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合并可能会导致客户在其指令被执行后获得不太有利的价格。客户承认并同意,本公司对客户获得的不利价格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在交易执行后,公司应尽快向客户确认该交易的细节(确认可以是电子格式或在网站上提供,在这两种情况下,该确认与以书面纸质形式送达客户具有同等效力)。除非客户在收到确认后一(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异议,否则在没有重大错误的情况下,公司确认的内容将被视为具有决定性并对客户具有约束力。与确认有关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不应影响相关交易的有效性。
6. 强制平仓(追加保证金和强制平仓)
6.1. 当账户的保证金水平低于公司网站上交易账户规范中规定的指定百分比时,就会发生追加保证金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但没有责任关闭客户头寸。
6.2. 如果保证金水平低于网站上交易账户规范中规定的指定百分比,公司有义务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关闭客户的未平仓头寸。此事件称为强制平仓。
6.3. 强制平仓按当前市场报价执行,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执行。强制平仓将作为“强制平仓”记录在服务器的日志文件中。
6.4. 如果客户有多个未平仓头寸,则最先平仓的是浮动亏损最高的头寸。如果强制平仓导致账户余额变为负数,这并不意味着客户需偿还任何款项,不能被视为债务。公司将把账户余额补偿为零。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公司认为客户的行为具有欺诈性或故意而为),公司可要求其偿还债务。
6.5. 在新闻发布、市场剧烈波动、市场状况异常以及其他不正常事件发生期间,追加保证金和强制平仓水平可能会提高。
7. 杠杆修改
7.1. 客户每 24 小时只能修改一次杠杆。
7.2. 公司保留随时修改客户杠杆设置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
7.3. 以下杠杆限制适用于所有账户类型:
7.3.1. 杠杆为 1:1000,适用于个人资金最高为 5000 美元/欧元的账户(取决于账户货币)
7.3.2. 杠杆为 1:500,适用于个人资金最高可达 35,000 美元/欧元的账户(取决于账户货币)
7.3.3. 杠杆为 1:200,适用于个人资金最高可达 125,000 美元/欧元的账户(取决于账户货币)
7.3.4. 杠杆为 1:100,适用于个人资金最高为 250,000 美元/欧元的账户(取决于账户货币)
7.3.5. 杠杆为 1:50,适用于个人资金最高为 500,000 美元/欧元的账户(取决于账户货币)
7.3.6. 杠杆为 1:30,适用于个人资金最高为 1,000,000 美元/欧元的账户(取决于账户货币)
7.3.7. 杠杆为 1:25,适用于个人资金最高为 3,000,000 美元/欧元的账户(取决于账户货币)
7.3.8. 杠杆为 1:15,适用于个人资金最高为 3,000,000 美元/欧元的账户(取决于账户货币)
7.3.9. 杠杆为 1:5,适用于个人资金最高为 5,000,000 美元/欧元的账户(取决于账户货币)
7.4. 如果认为必要或适当,公司可自行决定在与协议所述情况不同的情况下更改任何账户的杠杆。
7.5. 个人资金计算方式如下:个人资金 = 余额 + 信用 + 未实现盈亏。
7.6. 未实现盈亏按以下方式计算:未实现盈亏 = 正未平仓订单盈亏 + 负未平仓订单盈亏。
7.7. 盈亏计算方式如下:盈亏=(平仓价−开仓价)× 合约规模 × 手数。
8. 交易条件
8.1. 完整的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前点差、货币对、手数、交易规模、佣金、交易量和/或存款限制以及账户类型,均可在网站上找到。公司保留修改、添加或取消任何或所有交易条件的权利,无论是一般性还是个人性。此类修改须事先通知。
8.2. 任何滥用和/或不公平(直接或间接)利用公司交易条件的行为都可能成为调查对象。如果出现此类滥用行为,公司可自行决定取消由此获得的利润和/或损失。客户对此完全认可。
8.3. 公司保留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取消或修改任何交易条款的权利,如果公司合理地认为该交易条款包含或基于明显或可察觉的错误(“明显错误”)。如果公司选择修改任何此类明显错误的条款,则修改后的水平将是公司合理认为在达成交易时公平的水平。在决定错误是否为明显错误时,公司应采取合理的措施,并考虑任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错误发生时的标的市场状况或公司报价所依据的信息来源或声明中的错误或不明确性。客户根据与公司的交易已经做出或者选择不做出的任何财务承诺,不会被考虑在内来确定是否存在明显错误。
8.4. 除公司欺诈、遗漏、故意违约或疏忽的情况外,公司不对客户因明显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索赔、要求或支出承担责任(包括公司合理依赖的任何信息来源、评论员或官员造成的明显错误)。
8.5. 如果发生明显错误,而公司选择行使这些条款规定的任何权利,并且如果客户从公司收到了与明显错误有关的任何款项,则客户同意这些款项应支付给公司,并且客户同意在公司未发出任何索款通知的情况下立即退还同等金额的款项。
9. 挂单
9.1. 交易软件中可以执行以下类型的挂单:
9.1.1. 限价买入(Buy Limit):当卖价低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开立买入仓位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下订单时的当前价格高于限价买入订单价格
9.1.2. 突破买入(Buy Stop):当卖价高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开立买入仓位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下单时的当前价格低于突破买入订单价格
9.1.3. 限价卖出(Sell Limit):当买入价高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开立卖出仓位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下单时的当前价格低于限价卖出订单价格
9.1.4. 跌破卖出(Sell Stop):当买入价低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开立卖出仓位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下订单时的当前价格高于跌破卖出订单价格
9.1.5. 止损单:当持仓发生亏损时,以某一价格平仓的订单,以及
9.1.6. 止盈单:当持仓产生利润时,以某一特定价格平仓的订单。
10. 订单规则
10.1. 只有在合约细则中规定的活跃交易时间内(具体时间取决于客户选择的客户终端),才允许开立、修改或删除订单;交易时间之外不允许进行此类操作。
10.2. 在市场状况异常的特殊情况下,交易特定品种可能会被禁止(全部或部分、暂时或永久),直至市场状况恢复正常或另行通知。
10.3. 所有挂单均按GTC模式执行(“取消前有效”),且无有效期限制,即订单将一直有效直至客户取消。但客户有权自行设定订单的到期日。
10.4. 如果一个或多个订单参数无效或缺失,则交易平台可能会拒绝订单。
10.5. 公司将全权决定当前市场价格。
10.6. 所有类型的挂单(包括止盈单和止损单)均不得设置在较限价水平(Stop Level)更近的位置,限价水平是针对每个交易品种所设定的距离当前价格的指定点数。限价水平值可能会有所变更,但会提前通知。客户可以在客户端的相应交易品种详情中查看当前的限价水平值。
10.7. 如果服务器日志文件中存在关于订单开立的备注,则意味着客户已经开立并同意该订单。每个订单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即识别号)。
10.8. 如果在交易平台中出现第一个报价之前请求开立订单,则该订单将被交易平台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端将显示“无价格/交易被禁止”的消息。
10.9. 如果服务器日志文件中存在关于订单关闭或修改的备注,则意味着客户已修改或已关闭该订单,并且已同意这样做。
10.10. 如果在交易平台中出现第一个报价之前请求关闭或修改订单,则该请求将被交易平台拒绝。
10.11. 公司向客户提供以下选项:
10.11.1. 视具体情况,在Elev8Trader和MetaTrader 5平台上部分关闭其持仓头寸。此选项在上述平台上的执行方式会有所不同。
10.11.2. 在客户终端上对其未平仓头寸执行一次或多重互抵平仓操作。
10.12. 公司允许客户在客户终端上对其未平仓头寸执行互抵平仓操作。
10.13. 公司允许客户在客户终端上对其持仓执行多重互抵平仓操作。
11. 挂单执行
11.1. 在以下情况,挂单将被执行:
11.1.1. 限价买入订单:当当前卖价低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
11.1.2. 突破买入订单:当当前卖价高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
11.1.3. 限价卖出订单:当当前买价高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
11.1.4. 跌破卖出订单:当当前买价低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
11.1.5. 买入仓位的止盈订单:当当前买价等于或高于订单价格时
11.1.6. 买入仓位的止损订单:当当前买价等于或低于订单价格时
11.1.7. 卖出仓位的止盈订单:当当前卖价等于或低于订单价格时
11.1.8. 卖出仓位的止损订单:当当前卖价等于或高于订单价格时。
11.2. 以下规则适用于价格缺口(Price Gap)期间的订单执行:
11.2.1. 如果挂单价格和获利水平在价格缺口范围内,订单将被取消,并附带注释(“取消 ”或 “缺口”)
11.2.2. 如果止盈订单价格在价格缺口内,订单将按其价格执行
11.2.3. 如果止损订单价格在价格缺口范围内,订单将按照价格缺口后的第一个价格执行,并附有注释(止损或缺口)
11.2.4. 突破买入和跌破卖出挂单将按价格缺口后的第一个价格执行,并附有注释(已开始或缺口)
11.2.5. 限价买入和限价卖出挂单将按订单价格执行,并附带注释(“已开始”或“缺口”)。
11.3. 在某些情况下,当出现小幅价格缺口时,订单可能会如上段所述照常执行。
11.4. 如果客户账户同时具有以下特征:
11.4.1. 保证金水平为 140% 或以下
11.4.2. 总仓位量的 60% 放在一个交易品种上,并且有一个方向(卖出或买入)
11.4.3. 此部分总仓位在收盘前 24 小时内形成。公司有权将总仓位中的订单止盈设置为交易品种收盘时的卖价减一个点(对于卖出订单)或交易品种收盘时的买价加一个点(对于买入订单)。
12. 保证金要求
12.1. 客户应根据协议随时提供并维持根据第 12.2.1 条所定义的初始保证金和/或对冲保证金。客户有责任确保自己了解如何计算保证金。
12.2. 客户在开仓时应缴纳初始保证金和/或对冲保证金。
12.2.1. 对冲保证金至少为等值对冲仓位保证金要求的 50%。对冲保证金的大小取决于仓位的规模。
12.3. 如果没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公司有权更改保证金要求,并在修改前三(3)个工作日向客户发送书面通知。
12.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公司有权在不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保证金要求。
12.5. 公司有权将根据上述条款修改后的新的保证金要求应用于新仓位和已开仓位。
12.6. 如果净值低于公司网站上规定的账户类型的特定比率,公司有权在未经客户同意或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关闭客户的未平仓头寸。
12.7. 客户有责任在认为其无法按时支付保证金时立即通知公司。
12.8. 公司没有义务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公司对未能联系客户或尝试联系客户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9. 只要保证金仍在客户账户中,客户同意公司有权将客户保证金的所有权从客户转移到公司,由公司作为担保保管,并在客户交易完成后由公司退还给客户。
12.10. 根据本协议中关于钱包操作的任何限制,只要账户中有可用资金,客户有权从其相关交易账户中提取任何与可用自由保证金相等的资金至其钱包。
13. 入金和出金
13.1. 客户可向交易账户或电子钱包存入资金,或从中提取资金。所有向公司的付款均应按照公司网站上规定的付款说明进行。客户有责任确保其入金和出金均通过其私人结算账户进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接受第三方或匿名付款。
13.1.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交易结算应采用款到结算原则。客户有责任确保及时向公司交付所有款项和所需文件,以便迅速结算交易。如果相关文件和清算资金不在公司手中,公司没有义务结算任何交易。
13.1.2.如果客户拖欠任何应付款项,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应按发生拖欠的相关代理银行的透支利率计息。
13.1.3. 公司可购买投资以弥补客户向其交付投资的责任,并可从客户的任何账户中扣款以弥补公司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果发生有关任何交易的任何争议,公司可自行决定取消、终止、撤销或关闭该交易产生的全部或部分头寸。
13.1.4. 公司将把客户资金存入一个或多个隔离账户,该账户在持牌金融机构开立,与公司自有资金分开。这将确保客户资金被视为属于客户,公司不得使用客户资金履行其任何义务。客户资金将被集中管理,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将根据毛里求斯 2009 年《破产法》对集中起来的客户资金进行分配。公司在选择、任命和定期审查存放客户资金的金融机构时,将行使一切必要的技能、谨慎和勤勉。
13.1.5. 应注意,隔离账户将根据适用的规则和法规建立、维护和操作。公司将就客户资金的划转与调拨向相关银行发出指令。
13.1.6. 如果客户持有未平仓头寸,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将未平仓头寸产生的任何未实现损失与公司持有客户的任何客户资金进行抵消的权利。实际上,这意味着公司可根据上述条件,将任何未实现损失的任何部分从银行机构转入公司账户。同时,公司可以将未平仓头寸产生的未实现利润从公司账户转入银行机构的客户资金账户。
13.1.7. 公司对存放客户款项的任何银行机构的偿付能力、作为或不作为概不负责。
13.1.8. 公司没有义务向客户支付入金利息。
13.2. 如果入金性质不允许即时处理付款(例如银行电汇),客户应在个人资料中创建入金请求。否则将导致入金延迟。
13.3. 客户有责任在其个人资料中创建入金请求,并以正确和适当的方式填写。否则将导致入金延迟。
13.4. 客户可根据第 13.5 段所述程序随时从交易账户中出金。
13.5. 如果客户请求从交易账户中出金,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在接受请求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支付指定金额:
13.5.1. 出金请求包含所有必要信息
13.5.2. 请求将资金转入客户银行账户或电子货币账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接受向第三方或匿名账户付款),并且
13.5.3. 客户的可用保证金超过或等于出金请求中指定的金额(包括所有支付费用)。
13.6. 公司应从客户交易账户中扣除所有支付费用(如适用)。
13.7. 根据公司的反洗钱政策,为防止客户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公司规定客户应使用与入金相同的方法出金。如果客户通过多种付款方式向其交易账户入金,则客户应使用相同的付款方式出金。在这种情况下,出金金额的比率应与入金金额的比率成正比。
13.8. 在特殊情况下(如不可抗力事件、支付系统运行终止等),本公司有权拒绝客户在任何支付系统中出金。这种情况应逐一考虑,并由公司全权决定。
13.9. 为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公司保留仅向客户的银行账户出金的权利。
13.10. 出于安全和/或合规原因,公司保留要求客户提供完整身份资料的权利。公司还保留拒绝向未能通过电话检查和未能回答有关客户资料基本问题的客户提供服务的权利。
13.10.1. 根据公司要求,客户应向公司发送高级自拍照和/或普通自拍照以及所需的身份证件,如护照、其他类型的身份证件、住址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和/或此处未列出的任何其他相关文件。
13.10.2. 如果公司提出此类要求,客户应在28(二十八)个日历日内收集并向公司发送高级自拍照和/或普通自拍照以及所要求的文件。
13.10.3. 如果客户未在上述 28 天期限内发送高级自拍照和/或普通自拍照以及所要求的文件,客户的个人资料将被不可逆转地封锁,客户的个人资金(不包括利润)将被退还。
13.10.3.1. 要启动退款流程,客户必须在个人资料被封锁后的六十(60)个日历日内,使用与初始交易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向公司提交正式的退款请求。
13.10.3.2. 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退款请求,公司将视未请求的资金为客户自动放弃,并将其视为公司财产。
13.10.3.3. 对于客户因无人认领的资金被没收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公司概不负责,详见本条款第 13.10.3.2 款。
13.10.3.4. 公司保留在处理退款请求时,酌情收取行政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的权利。
13.10.3.5. 客户承认并同意,本退款流程及其后续条款(如本协议第 13.10.3 至 13.10.3.4 款所述),构成对因未提交要求的高级自拍照和/或普通自拍照以及相关文件而导致的无人认领资金的唯一且排他性补救措施。
13.10.4. 对此类账户不得支付利润,也不得赔偿损失。
13.10.5. 在本条款中,“高级自拍”是指本人手持所要求的文件和一张写有当前日期和“KYC Elev8”字样的纸张进行的自拍。
13.11. 禁止第三方之间的内部转账(即在公司内部从一个交易账户向另一个交易账户转账)。
13.12. 如果客户有义务向公司支付超出交易账户净值的任何金额,则客户应在该义务产生后立即支付超出金额。
13.13. 所有收到的款项应在公司收到资金后一(1)个工作日内记入客户的交易账户。
13.14. 客户承认并同意,当付款到期而客户交易账户中尚未存入足够的资金时,公司有权将客户视为未能付款,并根据协议行使其权利。
13.15. 客户应以美元、欧元和公司接受的其他货币支付保证金或其他应付款项。付款金额将按当前市场汇率兑换成交易账户货币。
13.16. 公司有权但无义务支付 Skrill、Neteller 或任何其他支付处理商收取的存取款费用。在公司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可向客户收取此类费用。
14. 佣金、费用及其他成本
14.1. 客户应向公司支付协议中规定的佣金、费用和其他成本。公司将在其网站上显示所有当前佣金、费用和其他成本。
14.2. 公司可随时修改佣金、费用和其他成本,恕不另行通知。佣金、费用和其他成本的所有变更均会显示在公司网站上。
14.3. 客户承诺支付与本协议以及可能需要的任何有关文件的所有可能的印花税费用。
14.4. 客户应自行负责就任何交易向任何有关当局、政府或其他机构进行申报、报税和报告,并支付与任何交易有关的所有税款(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转让税或增值税)。
14.5.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否则公司无义务披露有关公司从客户交易中获得的利润、佣金和其他费用的任何报告。
14.6. 客户通过开设账户,即无条件接受网站上所述交易条件中适用于其账户的所有费用。
15. 沟通
15.1. 为了与客户沟通,公司可能会使用以下方式:
15.1.1. 客户端内部邮件
15.1.2. 电子邮件
15.1.3. 电话
15.1.4. 公司实时聊天
15.1.5. 短信
15.1.6. 移动推送通知
15.1.7. 网络推送通知
15.1.8. 即时通讯服务(Viber、Telegram、Facebook Messenger 等)。
15.2. 公司将使用客户在开设交易账户时提供的联系方式,且客户同意随时接受公司的任何通知或消息。
15.3. 发送给客户的任何信息(文件、通知、确认书、声明等)应在下列情况下视为已收到:
15.3.1. 如果信息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则在电子邮件发送后一小时内
15.3.2. 通过交易平台内部邮件发送后立即生效
15.3.3. 如果通过电话联系,电话通话结束后
15.3.4. 如果在公司网站上发布,则在公司新闻网页上发布后一小时内。
15.4. 每月第一天,公司将向客户发送一份包含上个月所有交易的对账单。该对账单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15.5. 客户与公司之间的任何电话交谈都可能被录音。通过电话收到的所有指示和请求都将具有约束力,如同以书面形式收到一样。任何录音应为且始终为公司的专有财产,并将被客户接受为指示、请求或其他产生的义务的确凿证据。客户同意公司可向任何法院、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提供此类录音的副本。
15.6. 根据个人数据处理法(2017 年数据保护法),公司对其保存的任何客户个人数据负责。
15.7. 公司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客户的任何机密信息,除非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要求这样做;此类披露应基于知情需要,除非政府机构等另有指示,并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明确告知第三方该信息的机密性质。
15.8. 客户承认,公司可能会收集、存储和处理客户提供的与提供服务有关的个人数据。
15.9. 如果客户是个人,公司将应要求向客户提供公司持有的客户个人数据副本(如有)。不过,此项服务可能需要收费。
15.10. 客户特此同意通过 WhatsApp 或其他类似的消息应用程序接收公司的营销和促销信息(以下简称“营销信息”)。这些营销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服务、特别优惠、促销、新闻简报以及公司认为与客户相关的其他更新信息。
15.11. 客户承认并同意,接收营销信息是自愿的。客户选择加入,即授权公司通过其 WhatsApp 联系方式向其发送此类信息。
15.12. 客户可随时撤销此同意并退出接收 WhatsApp 营销信息。为此,客户必须通过 WhatsApp 与公司联系,发送 “停止发送营销信息 ”或类似指令,或通过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官方渠道与公司联系,提出退订请求。
15.13. 通过签订本协议,客户明确同意公司与相关第三方共享客户的个人数据,以有效实施服务或执行运营职能(例如,退还客户的资金)。
16. 争议解决
16.1. 本协议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受毛里求斯法律管辖,并根据毛里求斯法律进行解释。
16.2. 如果出现任何冲突情况,且客户有理由认为公司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违反了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则客户有权提出投诉。
16.3. 如需投诉,客户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complaints@elev8.com。
16.4. 投诉必须包含:
16.4.1. 客户的姓名(如果客户是法人,则为公司名称)
16.4.2. 客户在交易平台的登录信息(即交易账户号码)
16.4.3. 冲突首次发生的详细时间(以交易平台时间的日期和时间为准)
16.4.4. 相关订单的交易代码
16.4.5. 参照协议描述冲突情况。
16.5. 投诉不得包含:
16.5.1. 对冲突情况的情感评估
16.5.2. 攻击性语言
16.5.3.失控的词汇。
16.6.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有权驳回投诉:
16.6.1.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
16.6.2. 冲突发生后已超过三十(30)个日历日。
16.7. 索赔解决期限为提交索赔后十(10)个工作日。在个别情况下,该期限可能会延长。
16.8.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分歧或索赔均应提交毛里求斯调解和仲裁中心(MARC),由该中心根据提交仲裁请求时有效的《毛里求斯调解和仲裁中心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最终解决。
16.9. 仲裁地为毛里求斯。
16.10. 客户同意,无论客户身在何处,在交易平台上进行的所有交易均受毛里求斯共和国法律管辖。
16.11. 代表客户进行的所有交易均须遵守适用的法规以及任何其他监管投资经纪商的公共机构的规定,这些法规可能会不时进行修订或修改。公司有权采取或不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任何措施,以确保遵守适用法规和相关市场规则。任何此类措施将对客户具有约束力。
16.12. 在适用范围内,公司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仅限于侵犯毛里求斯共和国现有的权利。
17. 服务器日志文件
17.1. 在出现争议时,服务器日志文件是最可靠的信息来源。服务器日志文件相对于其他参数(包括客户端日志文件)具有绝对优先权,因为客户端日志文件不会记录客户指令和请求执行的每个阶段。
17.2. 如果服务器日志文件未记录客户所引用的相关信息,则基于该引用的论点可能不予考虑。
18. 赔偿
18.1. 公司仅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所有争议:
18.1.1. 贷记/借记客户交易账户
18.1.2. 重新开仓错误平仓的仓位,和/或
18.1.3. 删除错误开仓的仓位或下达的订单。
18.2. 公司保留自行选择争议解决方法的权利。
18.3. 本协议中未提及的争议将根据市场惯例并由公司自行决定解决。
18.4. 如果客户因任何原因获得的利润低于其预期,或由于客户打算完成的行动未完成而遭受损失,公司对客户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赔偿任何利润损失。
18.5. 公司不对客户因任何间接、后果性或非财务损害(精神困扰等)承担责任。
19. 驳回投诉
19.1. 如果交易平台通过内部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前通知客户服务器将进行例行维护,则不接受在维护期间就任何未执行的指令或请求提出的投诉。客户未收到通知不应成为投诉的理由。
19.2. 不接受有关订单执行时间的投诉。
19.3. 对于使用交易账户中因盈利仓位(之后被公司取消)或以场外报价(暴涨)或任何其他原因而获得的临时超额可用保证金开仓或平仓的订单的财务结果,客户不接受任何投诉。
19.4. 在所有争议中,客户对其他公司或信息系统报价的任何引用均不予考虑。
19.5. 客户承认,在审议与该头寸有关的争议期间,他或她将无法管理该头寸,并且不会接受有关此事的任何投诉。
20. 不可抗力事件
20.1. 如果存在不可抗力事件,公司应在事件发生后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事件发生后五(5)个工作日)向客户发出通知,说明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事件或情况与事件的组合,并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发出进一步通知,其中包含足以证明索赔的信息,并告知克服不可抗力事件所需的步骤和时间。
20.2. 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的情况下(在不影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不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采取以下任何措施:
20.2.1. 提高保证金要求
20.2.2. 以公司认为合适的价格平仓任何或所有未平仓头寸
20.2.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公司无法或不可能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或所有条款,则暂停、冻结或修改这些条款的适用性,或者
20.2.4. 采取或不采取公司认为在公司、客户和其他客户的立场的情况下合理适当的所有其他行动。
20.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任何延迟或不履约持续九十(90)天,公司可在该期限结束时终止本客户协议,而无需承担进一步义务。
21. 安全
21.1. 客户不得采取或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非法或未经授权访问或使用交易平台的行为。客户接受并理解,如果公司怀疑客户允许此类使用,公司保留自行决定终止或限制客户访问交易平台的权利。
21.2. 在使用交易平台时,客户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做出任何将会或可能破坏交易平台完整性或导致交易平台故障的行为。
21.3. 客户有权存储、显示、分析、修改、重新格式化和打印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信息。未经公司同意,客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发布、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复制该信息(全部或部分)。客户不得更改、隐藏或删除交易平台上提供的任何版权、商标或任何其他声明。
21.4. 客户同意对任何访问数据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1.5. 如果客户知道或怀疑其访问数据已经或可能被披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客户同意立即通知公司。
21.6. 客户同意配合公司就滥用或涉嫌滥用其访问数据而进行的任何调查。
21.7. 客户同意对通过其访问数据登录并下达的所有订单负责,公司收到的任何此类订单应视为从客户收到。
21.8. 客户承认,公司对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信息(包括登录名、密码、电子货币账户访问、电子邮件、电子地址、电子通信和个人数据)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在上述信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通信设施、邮寄、电话、口头或书面交流,或使用任何其他通信手段传输时。
21.9. 客户无条件保证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是合法的,并且这些资金不是通过任何非法活动、欺诈、洗钱或其他非法来源获得的。在任何情况下,不遵守此规定都将导致账户被终止并向当局报告,无一例外。如果发生此类情况,公司或其合作伙伴和/或子公司均不对任何索赔或投诉承担任何责任。
22. 风险警告
22.1. 货币对、贵金属、大宗商品或其他金融工具和产品的衍生品和差价合约(CFD)交易涉及高风险,可能不适合所有人。
22.2. 客户在此被进一步告知,不应投资任何其无法承受损失的金额或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资金。公司对客户交易产生的任何损失、责任、成本、费用或其他支出不承担责任。
22.3. 客户在此理解,任何场外交易都存在相当大的风险敞口,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信用度、有限的监管保护,以及可能显著影响客户所交易市场的价格或流动性的市场波动。在此建议客户,在决定与本公司进行交易之前,仔细考虑其投资目标、经验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
23. 其他
23.1. 公司保留随时以任何正当理由暂停客户交易账户的权利,无论是否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
23.2. 在不影响上述第 3.37 条的情况下,如果客户的交易账户余额为零,公司保留在该账户进行最后一笔交易或货币操作后六十(60)天内删除该交易账户的权利,无论是否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
23.3. 如果出现本协议未涵盖的情况,公司将在诚信和公平的基础上解决该问题,并酌情采取符合市场惯例的行动。
23.4.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因任何原因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不可强制执行,则在此范围内该条款应被视为可分割的,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但是,本协议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3.5.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转让、押记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或意图转让客户在本协议下的权利或义务,任何违反本条款的意图转让、押记或转移均应无效。
23.6. 客户有权通过公司的客户支持部门或向 support@elev8.com 发送相应的书面请求,请求更改分配给其的 IB、订阅 IB 或取消订阅 IB。但是,是否批准该请求由公司自行决定。
23.7. 公司有权随时自行决定取消客户的 IB 订阅,无需另行通知。
23.8. 如果客户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则与公司签订的任何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应是连带责任。向组成客户的其中一人发出的任何警告或其他通知应被视为已向组成客户的所有人发出。客户组成人员之一下达的任何订单应被视为已由客户组成人员全体下达。
23.9. 客户接受并理解公司的官方语言为英语,客户应始终阅读并参考英文版网站和本客户协议中有关公司及其活动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公司本地网站上以英语以外的语言提供的所有翻译或任何信息仅供参考,对公司不具有约束力或任何法律效力。公司对其中信息的正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23.10. 客户确认已彻底阅读并同意接受公司的风险披露、退货政策、反洗钱政策以及公司可能发布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