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的主题
1.1. 本客户协议由Finexis Markets Ltd(以下称为“公司”)与在elev8.com提交注册表的客户(以下称为“客户”)签订。
1.2. 公司成立于科摩罗联盟的莫埃利岛弗邦尼博诺沃路,商业识别号为HY00623410,已获得国际经纪与清算所牌照(编号:T2023320),并由姆瓦利国际服务局(以下简称“MISA”)监管。
1.3. 本客户协议及《风险披露声明》《退货政策》与《反洗钱政策》文件(合称“本协议”),连同其不时修订之内容,共同规定了服务条款并管辖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客户承诺,在接受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明了并同意构成本协议的上述所有文件及公司发送的任何其他函件或通知。公司可提供上述文件、函件及通知的非英语版本。
1.4. 本协议规定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订单执行、客户接受政策、付款和/或支付、索赔解决、预防欺诈、通讯及其他相关事宜。
1.5. 客户在签订本协议时保证,其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若客户为法律实体,则保证其具有合法资格与能力,且无任何其他方有权就该客户的交易账户采取任何行动、提出索赔、要求或请求等。
1.6. 除非另有规定,客户与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解决。
1.7. 除非另有规定,客户交易账户的所有操作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活动,均须完全遵守本协议。
1.8. 客户不得以其与本协议系远程合同为由,全部或部分地免除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9. 客户知悉,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客户仅可在其自身主动发起的情况下访问公司服务。客户确认,其请求公司服务系完全出于自身独立意愿,公司或其代表未曾进行任何事先接洽、广告或招揽。客户理解,公司可能未在部分司法管辖区获得推广或主动提供服务的许可或授权。在此情况下,服务仅应客户的主动请求而提供,且须符合适用法律。客户在此类司法管辖区继续使用公司服务,不得被视为公司进行要约、推广或招揽。
1.10. 客户应全权负责遵守对其使用公司服务可能适用的任何当地法律或限制。对于因客户未能遵守该等法律,或因其作出任何虚假陈述或失实陈述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监管措施),公司概不承担责任。客户同意就因此类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或责任予以赔偿,并使公司免受损害。
2. 术语定义
2.1. “访问数据”指与客户交易账户、个人资料或任何其他可访问公司服务的数据相关的所有登录名和密码。
2.2. “卖出价”指报价中较高的价格,客户可按该价格开立买入订单。。
2.3. “自动交易软件”指专家顾问或 cBot 软件,能在不需(或部分或偶尔)人类干预下自动或半自动执行交易操作。
2.4. “余额”指在某一特定时间,客户交易账户中所有已平仓订单(包括入金和出金)的总额。
2.5. “基础货币”指货币对中的第一种货币。
2.6. “买入价”指报价中较低的价格,客户可按该价格开立卖出订单。
2.7 “赠金”指公司可能提供的任何促销优惠。有关当前赠金的实际信息可在网站上查阅。
2.8. “工作日”指每周周一至周五的任何工作日,但不包括公司公布的任何官方或非官方节假日。
2.9. “客户信息”指公司从客户(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与客户本人、其交易账户等相关的任何信息。
2.10. “客户终端”指 Elev8Trader、MetaTrader 5 或客户用于实时获取金融市场信息、进行各类市场分析与研究、下单、平仓、修改或删除订单,或接收公司通知的任何其他版本的软件。
2.11. “大宗商品交易”指可交易的实物资产,如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和铜),以及原油、天然气和其他资源。
2.12. “公司新闻页面”指网站上发布新闻的版块。
2.13. “公司行为”或“公司事件”指上市公司采取的、对其利益相关方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例如分红、拆股、合并、回购、破产或公司可能采取的任何其他行为)。根据每项事件的具体情况,为了维持客户与上市公司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经济等价性,公司保留以下权利:
- 根据客户的未平仓头寸对其账户进行余额调整;
- 在公司行为发生前,立即按市场价格平仓;
- 重新开立客户头寸,以维持客户与上市公司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经济等价性;
- 停止对已发生公司行为的交易品种进行交易。
2.15. “货币对”指以一种货币相对于另一种货币价值变化为基础的标的交易工具。
2.16. “衍生品”指客户可使用保证金(“杠杆产品”)并借助借入资金进行交易的金融产品。该衍生品由客户与公司直接交易,其价值由开仓与平仓订单执行时标的工具价格之间的差额决定。该价格差构成交易该衍生品所产生盈亏的基础。衍生品亦可称为“金融衍生工具”或“交易工具”。公司提供的所有衍生品均列于网站上。
2.17. “股票衍生品”指以股票为标的资产、基于标的股票价格波动进行价差交易的衍生品。
2.18. “指数衍生品”指以指数为标的资产、基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进行价差交易的衍生品。
2.19. “争议”指以下任一情形:
2.19.1. 客户与公司之间的任何争议,客户认为公司因作为或不作为而违反了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或
2.19.2. 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任何争论,公司认为客户因作为或不作为而违反了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
2.20. “股息调整”指在单一股票衍生品或指数衍生品发生派息时进行的余额调整操作。
2.20.1. 对于多头头寸(“买入”订单),股息调整计入余额;
2.20.2. 对于空头头寸(“卖出”订单),股息调整自余额中扣除;
2.20.3. 股息调整在除息日执行。其计算方式如下:股息调整 = 每股股息金额 × 合约规模 × 手数。
2.21. “能源”指作为衍生品标的资产的一类能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原油、天然气和电力。
2.22 “净值”指余额、浮动盈亏及赠金的合计值。
2.23. “除息日”指客户需在该日期之前持有派息股票衍生品头寸,方可获得即将到来的股息调整。若客户在除息日前买入并持有股票衍生品头寸,则下一次股息调整将计入其余额;反之,若客户在除息日或之后买入股票衍生品,则其余额不适用该股息调整。
2.24. “浮动盈亏”指按当前价格计算的未平仓头寸的实时盈亏。
2.25. “不可抗力事件”指以下任何事件:
2.26.1. 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罢工、骚乱、民众暴动、恐怖主义行为、战争、天灾、事故、火灾、洪水、风暴、电子或通信设备或供应商故障、电力中断、社会动荡、法律规定、停工),在公司合理判断下,足以阻碍公司维持一个或多个交易工具的有序市场;
2.26.2. 任何市场的暂停、清算或关闭,或与公司报价相关的任何事件被取消或未能发生,或在该等市场或事件的交易中被施加限制、特殊或异常条款。
2.27. “可用保证金”指客户账户中可用于开立新头寸的资金,计算方式如下:
可用保证金=净值-所需保证金。
2.28. “IB”指通过网站提交 IB(介绍经纪人)资格申请并经公司批准的客户。
2.29. “指数”指作为衍生品标的资产的一种,用于衡量交易所中特定一组股票价格表现的数量指标。
2.30. “指示性报价”指公司有权不接受或不执行任何订单,或不对订单进行任何修改的价格或报价。
2.31. “初始保证金”指开立头寸所需的保证金,可在交易者计算器中查看。
2.32. “指令”指客户向公司发出的开仓、平仓、下达、修改或删除订单的指示。
2.33. “金融工具”或“标的资产”指任何货币对、大宗商品(如贵金属或能源)、股票或指数。
2.34. “日内交易工具”指专为在指定交易时段内进行交易而设计的一类交易工具。所有使用日内交易工具执行的头寸和订单,均将在指定交易时段结束时,按最后记录的市场价格自动平仓。
2.35. “杠杆”指公司向客户提供的虚拟信用。例如,1:500 的杠杆意味着客户所需的初始保证金仅为交易规模的 1/500。
2.36. “多头头寸”指买入订单,即买入基础货币并卖出报价货币。
2.37. “手”指 100,000 单位的基础货币、1,000 桶原油,或合约规格中所述的其他合约数量或金衡盎司数量。
2.38. “手数大小”指合约规格中规定的基础货币单位数量或贵金属的金衡盎司数量。
2.39. “保证金”指根据每种交易工具的合约规格,用于维持未平仓头寸所需的资金金额。
2.40. “保证金水平”指净值与所用保证金之间的比率,计算方式如下:
保证金水平 =(净值 / 已用保证金)× 100%。
2.41. “保证金交易”指一种杠杆交易方式,即客户可在交易账户资金远低于交易规模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2.42. “未平仓头寸”指尚未平仓的多头或空头头寸。
2.43. “订单”指客户向公司发出的指示,当价格达到订单水平时开立或平仓。
2.44. “订单水平”指订单中所指定的价格。
2.45. “个人资料”指公司在其服务中为客户创建的个人专属区域,仅供客户个人使用,用于管理其个人信息及所有交易账户设置。
2.46. “个人数据”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识别号码、位置数据、在线标识符、经济或社会身份信息,以及任何可直接或间接关联至个人的数据。
2.47. “贵金属”指作为衍生品标的资产的一类,具有内在价值的稀有天然金属元素(如黄金或白银)
2.48. “价格缺口”指以下任一情形:
2.48.1. 当前买入价高于前一报价的卖出价;或
2.48.2. 当前卖出价低于前一报价的买入价。
2.49. “报价”指以买入价和卖出价形式提供的、某一特定交易工具的当前价格信息。
2.50. “报价货币”指货币对中的第二种货币,客户可用其买入或卖出基础货币。
2.51. “汇率”指以下情况:
2.51.1. 对于货币对:基础货币相对于报价货币的价值,
2.51.2. 对于贵金属:一金衡盎司贵金属相对于美元或该交易工具可用的其他货币的价格,
2.51.3. 对于能源:一桶能源产品相对于美元或该交易工具可用的其他货币的价格,
2.51.4. 对于股票和指数衍生品:一份合约相对于对应国家货币的价格。
2.52. “所需保证金”指公司为维持未平仓头寸而要求的保证金。
2.53. “风险披露”指风险披露文件。
2.54. “隔离账户”指根据监管要求,将客户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分开存放的银行账户。
2.55. “服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任何服务。
2.56. “空头头寸”指卖出头寸,即卖出基础货币并买入报价货币。
2.57. “点差”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间的差额。
2.58. “股票”指作为衍生品标的资产的一种,代表一家或多家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单位。
2.59. “交易账户”指客户在公司开立的个人账户,可用于下单、交易、充值等操作。
2.59.1. “真实交易账户”指使用客户自有资金进行交易活动的账户。
2.59.2. “模拟交易账户”指使用模拟资金进行交易活动的账户,不会在客户一方产生任何实际收益或费用。
2.60. “交易平台”指公司的全部软件和硬件环境,用于提供实时报价,并支持订单的下达、修改、删除或执行,同时计算客户与公司之间的所有相互义务。
2.61. “交易”指就任何交易工具或交易工具组合的价差所订立的合约。
2.62. “交易量”指手数大小乘以手数。
2.63. “已用保证金”
已用保证金=(交易量 * 合约大小 * 市场价)/ 杠杆
2.64. “钱包”指客户在公司开立的个人账户,可用于交易、充值和转账,但不能进行交易操作。
2.65. “网站”指公司在 elev8.com 上的网站。
3. 服务
3.1.根据本协议,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以下服务:
3.1.1.使用提供的金融工具为客户接收并发送交易订单,或执行交易订单。
3.2.公司的服务包括访问客户端、技术分析工具以及随本公司服务一起提供的任何第三方服务。
3.3.根据本协议,公司可以作为委托人或代理人(视情况而定)使用elev8.com网站上指定的金融工具与客户进行交易。
3.4. 公司应以仅执行交易的方式(换句话说,即不提供咨询的方式)与客户进行所有交易。即使某项交易可能不适合客户,公司仍有权执行该交易。除非另有约定,公司没有义务监控或向客户提供任何交易状态的建议、进行追加保证金,或平仓任何客户的未平仓头寸。
3.5. 客户无权要求公司提供投资建议或发表任何意见以鼓励客户进行任何特定交易。
3.6.公司不会就任何交易提供相关工具的基础资产的实物交割。交易关闭后,交易账户的利润或损失将以交易账户的货币记入或扣除。
3.7. 公司不会就任何具体交易提供个人建议或推荐。
3.8. 公司可不时自行决定在通讯中提供信息和建议,这些通讯可发布在公司网站上或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方式提供给订阅者。若公司提供该等信息:
3.8.1. 该等信息仅供客户自行作出投资决策之用,不得被视为投资建议。
3.8.2. 如果文件包含对文件适用对象或分发对象的限制,客户同意不会将其传递给任何此类人或人群类别。
3.8.3. 公司不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或任何交易的税务后果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担保。
3.8.4. 此信息仅为协助客户自行做出投资决策而提供,不能被视为对客户的投资建议或未经请求的金融推广。
3.9. 在向客户提供接收、发送及/或执行服务时,公司无需评估客户拟交易的金融工具是否适合客户,亦无需评估向客户提供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合客户。
3.10. 公司保留自行决定随时拒绝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权利,且客户同意,公司无义务告知客户拒绝的原因。
3.10.1. 不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规定,公司仍有单方面权利,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终止与客户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关系,无需事先通知。终止可以基于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交易账户连续至少365天未被使用的情况。如果公司封锁客户的个人资料,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11. 若公司认为适当且有必要(包括但不限于因客户存在恶意、非法、不当、欺诈或任何其他不可接受的行为),公司保留随时退回客户初始入金(即客户存入的总金额)并以此拒绝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权利。
3.12. 市场评论、新闻或其他信息均可能变更,并可在任何时候不经通知进行修改。该等信息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视为直接或间接的交易建议。
3.13. 客户作出的任何交易决策均由客户自行全权负责。公司对该等决策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14. 通过接受本协议,客户确认其已阅读通信规则,并同意其只能通过客户终端执行订单。
3.15.客户同意本公司可以部分或全部修改、增加、重新命名或取消本协议提供的任何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亦确认,本协议适用于除本公司目前提供的服务外,将来可能修改、增加或重新命名的服务。
3.16.公司不得(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试图以不同于交易平台提供的报价执行任何客户订单。
3.17.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被视为税务代理。客户应独立自主地履行其税务和/或任何其他义务。
3.18. 除公司安排的特定营销活动及计划(例如 Elev8 Copy)外,公司不允许任何人以代理人身份或代表其他客户及任何其他人进行交易。除本款规定的营销活动及/或计划外,下列规定应予适用:
3.18.1.客户承诺以其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不允许任何其他客户或任何其他人以其名义进行交易,也不代表任何其他客户或任何其他人进行交易。
3.18.2.客户承诺,如果他或她代表任何其他客户或任何其他人进行交易,客户应使公司免受损害,并对其他客户或其他人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和/或损害承担责任。
3.18.3.客户特此承诺,如果任何其他客户或任何其他人代表客户进行交易,客户因此类交易而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客户不得对公司提出任何索赔,并且只能向代表其进行交易的其他客户或任何其他人索赔该损失和/或损害。
3.19. 禁止使用多个电子邮箱创建多份个人资料。若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操作超过一份个人资料,公司保留自行全权决定关闭除一个以外的所有个人资料之权利,这也意味着在未事先通知客户的情况下关闭在这些个人资料中开设的交易账户。对于客户通过该等超额个人资料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及其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因关闭该等个人资料及交易账户而导致客户承受的任何损失。留存于超额个人资料内的个人资金将被划转至剩余的个人资料中。
3.19.1. 若客户创建多份个人资料,公司保留按市场报价强行平仓客户已开仓订单的权利。
3.20. 公司保留权利,可对客户端创建的交易账户采取自动暂停交易措施,具体适用情形如下:
3.20.1. 若客户在使用该账户凭证登录平台后的 7(七)个日历日内,未向该交易账户存入资金。
3.20.2. 若客户在上一次开仓、平仓、向该交易账户入金或使用该账户凭证登录平台(以较早发生者为准)后的 30(三十)个日历日内,未向该交易账户存入资金。
3.21. 客户可以随时通过在个人资料或Elev8交易应用中按相应按钮,或向该交易账户进行任何入金或转账,将交易账户从暂停状态恢复。该交易账户的交易凭证、交易历史、余额和出金可用性均保持不变。
3.22. 公司根据MISA规则和适用法规(以下统称为“适用法规”)将客户视为零售客户。客户有权要求变更分类方式。然而,如果客户请求不同的分类方式,并且公司同意该分类,则该客户接受 MISA法规和其他适用法规提供的保护级别可能会有所不同。
3.23.客户同意,在对它们进行分类和处理时,公司依赖于客户在其个人资料的注册和身份证明表及财务适当性问卷中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正确性。客户承诺,如上述信息随后发生任何变更,将立即书面通知公司。
3.24. 公司保留在以下不活跃期后自动删除交易账户的权利(此处的不活跃期限,系根据最后一次交易活动日期、访问日期、入金或出金日期,或该交易账户未激活时的个人资料创建日期计算):
3.24.1. 如果未创建资料(未注册)而创建的模拟交易账户连续3天处于不活跃状态。
3.24.2. 如果在MetaTrader 5平台上创建的实盘交易账户自创建以来没有任何活动,并且连续7天处于不活跃状态。
3.24.3. 如果在MetaTrader 5平台上创建的交易账户此前有活动,但连续90天处于不活跃状态。
3.24.4. 如果在MetaTrader 5平台上创建的实盘交易账户连续365天处于不活跃状态,且其余额少于该交易账户的5个币种单位。该交易账户的所有资金将转入钱包。
3.24.5. 如果在MetaTrader 5上创建的模拟交易账户连续60天处于不活跃状态。
3.24.6. 如果在Elev8Trader平台上创建的实盘交易账户连续28天处于不活跃状态。
3.24.7. 如果在Elev8Trader平台上创建的模拟交易账户连续7天处于不活跃状态。
3.25. 本交易平台概不面向下列任何人士分发或供其使用:
3.25.1. 未满 18 周岁及/或不具备法定行为能力或精神不健全者
3.25.2. 居住于任何因当地法律法规限制而导致分发或使用本平台属违法之国家的人士。本交易平台及公司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均不对居住于任何因当地法律法规限制而导致外汇及衍生品交易活动或相关服务属违法之国家的人士开放。客户有责任确保其自身行为符合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3.25.3. 是公司或其任何附属机构的雇员、董事、合伙人、代理人、关联企业、亲属,或以其他方式与公司有关联的人。
3.26. 遵循上述规定,公司保留权利,可秉持合理原则,自行全权酌定随时暂停及/或拒绝任何人访问及使用交易平台、关闭交易账户并终止本协议。
3.27. 客户承认公司可以向其他方提供交易平台,并同意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阻止我们提供此类服务。
3.28.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公司特此授予客户一项个人有限的、非独家享有、可撤销、不得转让亦不得转授他人。允许客户仅以目标代码形式安装及/或使用交易平台,且仅可为个人交易获利之目的,并严格依照本协议之条款进行。
3.28.1 对交易平台使用的限制。 受制于外部义务(例如任何司法管辖区金融监管机构或任何交易平台提供商提出的要求),客户可能会被限制使用特定交易平台。在此类情况下,我们保留拒绝客户安装和/或使用被禁止交易平台的权利。此外,若相关监管机构或任何交易平台提供商强制要求,我们保留暂停客户在该交易平台账户的权利。
3.28.2. 遵守监管机构和平台提供商的要求。客户承认,外部因素,包括监管机构或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指示,可能需要限制使用指定的交易平台。因此,我们保留自由裁量权,拒绝客户安装和/或使用禁止的交易平台的尝试。此外,若相关监管机构或任何交易平台提供商认为必要,我们保留暂停客户在该交易平台账户的权利。
3.29. 若任何第三方软件被包含或嵌入交易平台,该等嵌入式第三方软件应根据本协议的适用条款提供。客户承诺遵守公司不定期向其发布的任何第三方许可条款。对于第三方许可,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赔偿或支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30. 公司保留对交易平台的一切权利,但本协议明确授予客户的除外。交易平台仅授予客户以便于与公司进行交易,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出售予客户。交易平台、其所有副本及任何衍生作品(无论由谁创建)、相关商誉、版权、商标、标识、专有技术、专利及任何知识产权,均始终为且应始终为公司或我们的许可方所独有。除前述规定外,不得向客户授予或转让交易平台或其任何部分或衍生作品中的任何商誉、商标、版权、标识、专有技术、专利、服务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许可、权利或权益。
3.31.客户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
3.31.1.在本协议的整个期限内,客户自费采购并维护交易平台安装、操作和维护所需的硬件、操作环境(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备份手段和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不间断电源系统和电力备份设备),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31.2.防止任何病毒传播、安全漏洞和其他因客户的行为或疏忽而导致的交易平台损坏
3.31.3. 针对客户计算机的安全及访问控制、计算机病毒防护,以及其他类似有害或不当材料、装置或信息的防范,客户应制定并实施适当的保护方案并予以落实维护。
3.32.如果客户对交易平台有任何问题或任何修改、设计变更和改进的建议,客户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有权但没有义务根据客户的通知对交易平台进行修改。凡基于该等反馈而对交易平台作出的任何修改、设计变更及改进,均为公司无可争议的独有财产。
3.33. 公司将以合理的技能与审慎的态度提供交易平台。
3.34. 公司有权随时自行酌定,对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进行扩充、修改或移除,且无须根据本协议承担责任;在可行的情况下,公司将尽力以功能相当的部分进行替换。
3.35. 公司有权在非营业日随时关闭交易平台以进行维护,且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在此类情况下,交易平台将无法访问。
3.36.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
3.36.1. 交易平台将始终保持可访问状态,或能够持续不断地随时访问(例如,例行维护、修理、重新配置或升级均可能影响对交易平台的访问)
3.36.2.关于交易平台的运行、质量或功能
3.36.3. 交易平台将不含错误、缺陷、病毒或任何其他具有污染性或破坏性的物质,即使该等物质导致您的数据或其他财产丢失或损坏。对于客户因使用交易平台而导致的任何数据丢失,或更换设备或软件,公司概不负责。
3.37.客户:
3.37.1.只能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交易平台
3.37.2.不能将交易平台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
3.37.3. 须对本人使用交易平台(包括账户凭证)的行为负责。
3.38. 客户同意不会:
3.38.1. 将交易平台用于非法或不当目的;(也不试图) 干扰或扰乱我们软件、硬件、系统或网络的正常运行,包括 (但不限于) 无意识或疏忽地传输可能中断、损坏、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或网络功能的文件,包括包含病毒、特洛伊木马、蠕虫、间谍软件或其他恶意内容的损坏文件或文件;试图未经授权访问我们的计算机系统或任何其他用户的计算机系统,或访问您无权访问的交易平台部分,或试图逆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绕过公司已对交易平台采取的任何安全措施;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向其他用户提供交易平台中断或降级的行动。
3.38.2. 传递任何虚假、非法、骚扰、诽谤、辱骂、仇恨、种族歧视、威胁、有害、粗俗、淫秽、煽动性或其他令人反感或冒犯性的材料
3.38.3. 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3.38.4. 有意或无意地上传或下载含有受版权、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或在适用情况下,受保密权、隐私权或公开权)保护的软件或其他材料的文件,除非您拥有或控制该等权利,或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3.38.5. 伪造任何内容或其他材料的来源或出处
3.38.6.使用任何将人工智能分析应用于公司系统和/或交易平台的软件;拦截、监控、破坏或修改任何不针对客户的通信
3.38.7. 使用任何类型的蜘蛛程序、病毒、蠕虫、木马、定时炸弹或任何其他旨在扭曲、删除、损坏或拆解交易平台、通信系统或公司任何系统的代码或指令
3.38.8. 发送任何适用法律或适用规定不允许的未经请求的商业通信
3.38.9. 实施任何将或可能会破坏公司计算机系统或交易平台的完整性,或导致该系统故障或停止运行的行为
3.38.10. 实施任何可能导致违规或未经授权访问、使用交易平台的行为
3.38.11. 非法登录交易平台并从因监管原因而不允许的地区或司法管辖区发起的位置或 IP 地址执行买卖金融产品的指令。
3.39. 您无权下载、保存或复制交易平台。
4. 客户的订单和交易
4.1. 公司为所有金融工具提供市场执行服务。在进行交易时,根据具体情况,公司可以作为当事人或客户的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致力于以客户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优先考虑客户的福祉和利益。虽然客户的部分头寸可能会抵销给外部流动性提供商,但在某些情况下,订单可能无法抵销,或者公司可能单独决定不抵消某一订单或一组订单。
4.2. 由于市场执行的性质,订单开立或关闭时可能会出现滑点。客户同意,这种可能的偶然延误是市场执行的自然结果和特征,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任何可能的开盘或收盘价格偏离都取决于可用的流动性。对于由此类价格偏差或跟客户所要求价格之差异产生的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只有当已发送的订单在队列中且状态为“订单已接受”时,客户端才能取消该订单。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应该按下“取消订单”按钮。由于客户端的特殊性,无法保证订单一定会被取消。
4.5. 在下列情况下,客户开立、修改或关闭订单的要求可能会被拒绝:
4.5.1. 在开盘期间,在交易平台收到第一个报价之前发出订单。
4.5.2. 在特殊的市场条件下。
4.5.3. 当客户没有足够的保证金时。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平台会显示“钱不够”、“资金不足”或类似的提示信息。
4.5.4. 如果客户使用自动交易软件每分钟执行超过三十次请求,公司保留禁止此类 Expert Advisor 或 cBot 的权利。
4.6. 不同客户使用相同的 IP 地址可能会导致从该 IP 地址执行的所有账户中的所有订单被视为由同一客户执行。
4.7. 通过场外报价开立或关闭的订单可以取消:
4.7.1. 如果订单是通过场外报价开立的。
4.7.2. 如果订单是通过场外报价关闭的。
4.8. 禁止使用套利策略。套利是一种旨在通过利用不同市场或不同形式中相同或相似金融工具价格差异来获利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滥用延时、价格操纵或时间操纵。如果公司有理由怀疑客户以明显或隐蔽的方式进行套利,公司保留采取以下措施的权利:
4.8.1. 取消客户的所有订单。
4.8.2. 取消所有已平仓订单的收益。
4.8.3. 关闭客户的所有交易账户,并拒绝向客户提供进一步的服务。
4.9. 在特殊情况下,持仓时间少于 180 秒的短期订单如果被视为滥用,可以被取消。
4.10. 在下列情况下中,公司保留以市场报价关闭客户未平仓订单的权利:
4.10.1. 客户未成年;
4.10.2. 客户来自公司不提供服务的国家;
4.10.3. 客户使用任何的套利策略,具体可由公司自行认定;
4.10.4. 客户有任何其他违反本协议或公司政策的行为;
4.11. 如果客户的订单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公司有权取消其订单
4.12. 买入订单应以卖盘价开立。卖出订单应以买盘价开立。
4.13. 买入订单应以买盘价关闭。卖出订单应以卖盘价关闭。
4.14. 如果发生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公司保留增加点差的权利:
4.14.1. 万一市场状况变得异常。
4.14.2. 如果一个或多个货币对的交易条件发生变化。
4.14.3. 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4.15. 公司有权在日内交易工具的特定交易时段结束时关闭该工具的未平仓头寸和挂单。
5. 订单的处理
5.1. 当客户的开仓指令到达服务器时,系统将对交易账户进行自动检查,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可用保证金来执行开仓订单。如果可用保证金足够,则开立订单。如果保证金不足,订单则不会被开立。由于市场执行的原因,实际开仓价可能与请求的价格有所不同。服务器日志文件将会显示有关开仓订单的备注,以确认客户端的请求已处理,订单已开立。交易平台上的每个未平仓订单都会有唯一的标识号。
6. 强制平仓(追加保证金和强制平仓)
6.1. 只要账户的保证金水平低于网站上交易账户规范中规定的百分比,则会触发追加保证金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但不负责关闭客户的头寸。
6.2. 如果保证金水平低于网站上交易账户规范中规定的百分比,则公司将有义务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关闭客户的持仓头寸。这种情况被称为强制平仓。
6.3. 强制平仓是按照当前市场报价的先后顺序执行的。强制平仓将被记录在服务器的日志文件中,标记为“强制平仓”。
6.4. 如果客户有多个持仓,将首先关闭浮动亏损最高的持仓。
6.5. 如果强制平仓导致账户余额变为负数,并不意味着客户需要偿还任何债务,也不能被视为如此。公司将把账户余额补偿至零。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公司认为客户的行为是欺诈或故意的),公司可能会要求偿还债务。
6.6. 在新闻发布、市场波动大、异常市场状况和其他不正常事件期间,追加保证金和强制平仓的水平线可能会提高。
7. 杠杆的修改
7.1. 客户每 24 小时只能修改一次杠杆。
7.2. 公司保留随时修改客户杠杆设置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
7.3. 以下杠杆限制适用于所有账户类型:
7.3.1. 个人资金最高达 5000 美元/欧元(以账户货币为准)的账户杠杆为 1:1000。
7.3.2. 个人资金最高达 35000 美元/欧元(以账户货币为准)的账户杠杆为 1:500。
7.3.3. 个人资金最高达 125000 美元/欧元(以账户货币为准)的账户杠杆为 1:200。
7.3.4. 个人资金最高达 250000 美元/欧元(以账户货币为准)的账户杠杆为 1:100。
7.3.5. 个人资金最高达 500000 美元/欧元(以账户货币为准)的账户杠杆为 1:50。
7.3.6. 个人资金最高达 1000000 美元/欧元(以账户货币为准)的账户杠杆为 1:30。
7.3.7. 个人资金最高达 1500000 美元/欧元(以账户货币为准)的账户杠杆为 1:25。
7.3.8. 个人资金最高达 3000000 美元/欧元(以账户货币为准)的账户杠杆为 1:15。
7.3.9. 个人资金最高达 5000000 美元/欧元(以账户货币为准)的账户杠杆为 1:5。
7.3.10. 如果认为有必要或适当,公司可在不同于协议之规定的情况下酌情决定改变任何账户的杠杆。
7.3.11. 个人资金按以下方式计算:余额 + 信用额 + 未变现盈利和亏损
7.3.12. 未变现盈亏的计算方式如下:未变现盈亏 = 正数未平仓订单盈亏 + 负数未平仓订单盈亏
7.3.13. 盈利和亏损的计算方式如下:盈利和亏损 =(收盘价 - 开盘价)× 合约大小 × 手数。
8. 交易环境
8.1. 完整的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前点差、货币对、手数、交易规模、手续费、成交量和/或入金限制,以及账户类型,请访问elev8.com。公司保留根据一般情况或个人情况对任何或所有交易条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取消的权利。此类修改须事先通知。
8.2. 任何滥用和/或以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利用本公司交易条款的行为均可能受到调查。如发现此类滥用行为,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取消利用此类条件获得的收益和/或损失。客户对此完全知悉。
9. 挂单交易
9.1. 以下类型的挂单可以在交易软件中执行:
9.1.1. 买入限价单:如果卖盘价低于或等于订单价格,则开立“买入”头寸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下单时的当前价格高于买入限价单的价格。
9.1.2. 买入止损单:如果卖盘价高于或等于订单价格,则开立“买入”头寸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下单时的当前价格低于买入止损单的价格。
9.1.3. 卖出限价单:如果买盘价高于或等于订单价格,则开立“卖出”头寸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下单时的当前价格低于卖出限价单的价格。
9.1.4. 卖出止损单:如果买盘价低于或等于订单价格,则开立“卖出”头寸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下单时的当前价格高于卖出止损单的价格。
9.1.5. 止损单:在头寸产生亏损时,以某一价格关闭敞口头寸的订单。
9.1.6. 止盈单:在头寸产生收益时,以某一价格关闭敞口头寸的订单。
10. 订单规则
10.1. 仅允许在合约细则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开仓、修改或删除订单;交易时间以外禁止进行此类操作。
10.2. 在市场状况异常的特殊情况下,交易特定品种可能会被禁止(全部或部分、暂时或永久),直至市场状况恢复正常或另行通知。
10.3. 所有挂单均按GTC模式执行(“取消前有效”),且无有效期限制,即订单将一直有效直至客户取消。但客户有权自行设定订单的到期日。
10.4. 如果一个或多个订单参数无效或缺失,交易平台可能会拒绝该订单。
10.5. 公司将全权决定当前市场价格。
10.6. 所有类型的订单与当前价格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规定的点数。最小距离(以点数计)可能会有所变更,但会提前通知。
10.6.1. 所有类型的挂单(包括止盈单和止损单)均不得设置在较限价水平(Stop Level)更近的位置,限价水平是针对每个交易品种所设定的距离当前价格的指定点数。限价水平值可能会有所变更,但会提前通知。客户可以在客户端的相应交易品种详情中查看当前的限价水平值。
10.7. 如果服务器日志文件中存在关于订单开立的备注,则意味着客户已经开立并同意该订单。每个订单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即识别号)。
10.8. 如果在交易平台中出现第一个报价之前请求开立订单,则该订单将被交易平台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端将显示“无价格/交易被禁止”的消息。
10.9. 如果服务器日志文件中存在关于订单关闭或修改的备注,则意味着客户已修改或已关闭该订单,并且已同意这样做。
10.10. 如果在交易平台中出现第一个报价之前请求关闭或修改订单,则该请求将被交易平台拒绝。
10.11. 公司向客户提供以下选项:
10.11.1. 视具体情况,在Elev8Trader和MetaTrader 5平台上部分关闭其持仓头寸。此选项在上述平台上的执行方式会有所不同。
10.11.2. 在客户终端上对其未平仓头寸执行一次或多重互抵平仓操作。
10.12. 公司允许客户在客户终端上对其未平仓头寸执行互抵平仓操作。
10.13. 公司允许客户在客户终端上对其持仓执行多重互抵平仓操作。
11. 挂单的执行
11.1. 在以下情况下,挂单会被执行:
11.1.1. 买入限价单:当当前卖盘价低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
11.1.2. 买入止损单:当当前卖盘价高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
11.1.3. 卖出限价单:当当前买盘价高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
11.1.4. 卖出止损单:当当前买盘价低于或等于订单价格时。
11.1.5. “买入” 头寸的止盈单:当当前买盘价等于或高于订单价格时。
11.1.6. “买入” 头寸的止损单:当当前买盘价等于或低于订单价格时。
11.1.7. “卖出” 头寸的止盈单:当当前卖盘价等于或低于订单价格时。
11.1.8. “卖出” 头寸的止损单:当当前卖盘价等于或高于订单价格时。
11.2. 以下规则适用于价格跳空期间的订单执行:
11.2.1. 如果挂单价格和止盈价格在缺口内,订单将被取消,并附有备注(“已取消”或 “缺口”)。
11.2.2. 如果“止盈”单的价格在缺口内,订单将按其价格执行。
11.2.3. 如果“止损”单的价格在缺口内,订单将按照价格缺口后的第一个价格执行,并附上备注(“止损”或“缺口”)。
11.2.4. “买入止损”和 “卖出止损”挂单将按照价格缺口后的第一个价格执行,并附有注释(“已开启”或“缺口”)。
11.2.5. “买入限价”和“卖出限价”挂单将按订单价格执行,并带有注释(“已开启”或“缺口”)。
11.3. 在一些情况下,当出现较小的价格缺口时,订单可能会像前述段落所述那样照常执行。
11.4. 如果客户账户同时具有以下特征:
11.4.1. 保证金水平为 140% 或以下;
11.4.2. 总持仓量的 60% 开在一个交易品种上,并且只有一个方向(卖出或买入);
11.4.3. 此部分总持仓量是在市场关闭前 24 小时内形成的;则公司有权为包含在总持仓量中的订单设置“止盈”, 即交易品种收盘价的卖盘价减去一个点(针对“卖出”订单),或市场收盘时的买盘价加上一个点(针对“买入”订单)。
12. 保证金要求
12.1. 客户应按照公司不时要求的限制提供和维持初始保证金和/或套期保值保证金,以符合协议的规定。客户应自行负责确保其了解保证金的计算方式。
12.2. 客户应在开仓时支付初始保证金和/或套期保值保证金。
12.2.1. 套期保值保证金应至少为同等对冲头寸保证金要求的 50%。套期保值保证金的大小取决于头寸的数量。
12.3. 如果没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公司有权更改保证金要求,并在修改之前提前三 (3) 个工作日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
12.4.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在不事先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保证金要求。
12.5. 公司有权对新头寸和已开仓头寸应用根据上述段落修改后的新保证金要求。
12.6. 如果净值低于网站规定的账户类型的相关比率,公司有权在未经客户同意或未事先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关闭客户的未平仓头寸。
12.7. 客户有责任在认为自己无法按时支付保证金时尽快通知公司。
12.8. 公司无义务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对于公司未能联系客户或试图联系客户,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13. 入金和出金
13.1. 客户可以随时为交易账户入金。向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应按照公司网站上的付款说明进行支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接受第三方或匿名付款。
13.2. 如果入金的性质不允许即时支付处理(银行电汇等),客户应在个人资料创建入金申请。不这样做将导致入金延迟。
13.3. 客户有责任在其个人资料创建入金申请,并以正确和恰当的方式填写此类申请。不这样做将导致入金延迟。
13.4. 客户可以按照第13.5条所述的程序随时从交易账户中出金。
13.5. 如果客户申请从交易账户提取资金,且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应在申请被接受后的三 (3) 个工作日内支付指定金额:
13.5.1. 出金申请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
13.5.2. 出金申请是为了将资金转移到客户的银行账户或电子货币账户(在任何情况下,不接受向第三方或匿名账户支付款项)。
13.5.3. 客户的可用保证金超过或等于出金申请中指定的金额,包含所有的付款费用。
13.6. 公司将从客户的交易账户中扣除所有付款费用(如适用)。
13.7. 根据公司反洗钱政策,为防止客户进行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公司规定客户出金方式应与入金方式相同。如果客户通过多种支付方式向其交易账户存款,则出金时也应使用相同的支付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可出金金额与入金金额之比应成正比。
13.8.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不可抗力事件、支付系统停止运营等),本公司有权拒绝客户通过任何支付系统提取资金。此类情况将视具体情况而定。
13.9. 为了保障客户的财务安全,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有权仅将客户的资金提取到客户的银行账户。
13.10. 出于安全和/或合规原因,公司保留权利要求客户提供完整的身份数据。公司亦保留权利拒绝向未通过电话核查且无法回答有关客户个人资料基本问题的客户提供服务:
13.10.1. 在公司的要求下,客户应向公司发送高级自拍和/或常规自拍,并在照片中包含所要求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护照、其他类型的身份证明、地址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和/或未在此处列出的任何其他相关文件)。
13.10.2. 如果公司提出此类要求,则客户有28 (二十八) 个日历日的时间来收集并将含有所要求文件的高级自拍照片和/或常规自拍照片发送给公司。
13.10.3. 如果客户未在上述 28 天内发送含有所要求文件的高级自拍和/或常规自拍照片,则客户的个人资料将被永久封锁,并且公司将退还客户的个人资金(不包括收益)。
13.10.3.1. 要启动退款流程,客户必须在个人资料被封锁后的60个日历日内使用与初始交易相同的支付方式向公司提交正式的退款申请。
13.10.3.2. 如果公司在指定的时间内未收到此类退款申请,则公司将视为客户放弃了这些未提取的资金,并将其视为公司的财产。
13.10.3.3. 公司对客户由于放弃未提取资金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如本协议第13.10.3.2条所述。
13.10.3.4. 公司保留对处理退款申请收取必要管理费或手续费的权利。
13.10.3.5. 客户认可并同意,退款流程及其后续条款(如本条款13.10.3.3至13.10.3.4所述)构成因未提交所需文件高级自拍照和/或常规自拍照而导致的任何无人认领款项的唯一且排他性的补救措施。
13.10.4. 此类账户不支付任何利润,也不补偿任何损失。
13.10.5. 就本条款而言,“高级自拍”是指本人手持所需文件和一张写有当前日期及“KYC Elev8”字样的纸张拍摄的自拍照。
13.11. 禁止第三方之间进行内部转账(即公司内部不同交易账户之间的转账)。
13.12. 若客户须向公司支付的款项超过其交易账户净值,则客户应在付款义务产生后立即支付超出部分。
13.13. 所有收到的款项应在公司收到款项后一(1)个工作日内记入客户的交易账户。
13.14. 客户知悉并同意,若款项到期但客户交易账户尚未收到足够款项,则公司有权视客户未按期付款,并根据本协议行使其权利。
13.15. 客户应以美元、欧元及公司接受的其他货币支付任何保证金或其他应付款项。
付款金额将按当前市场汇率转换为交易账户货币。
市场汇率可能因公司支付服务提供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可能与转换所在国家/地区的中央银行公布的官方汇率略有不同。公司对可能影响转换的市场汇率变动不承担责任。
13.16. 公司有权(但无义务)承担Skrill、Neteller、FasaPay或任何其他支付处理商收取的入金和出金手续费。
在公司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可向客户收取此类费用。
14. 佣金、手续费和其他费用
14.1. 客户应向公司支付协议中规定的佣金、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公司将在其网站上显示所有当前的佣金、手续费和其他费用。
14.2. 公司可以随时修改佣金、手续费和其他费用,而无需事先通知。佣金、手续费和其他费用的变更均列出在公司网站上。
14.3. 客户承担支付与本协议及可能需要的任何文件相关的所有可能的印花费用。
14.4. 客户应独自负责向任何相关的权威机构、政府或其他机构提交与任何交易相关的所有备案、税务申报和报告,以及支付与任何交易有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转让税或增值税)。
14.5.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否则公司无责披露有关公司从客户交易中获得的利润、佣金和其他费用的任何报告。
14.6. 开设账户即表示客户无条件接受适用于其账户的所有费用,如网站上的交易条件所述。
15. 通讯
15.1. 为了与客户沟通,公司可以使用以下通讯方式:
15.1.1. 客户端的内部邮件;
15.1.2. 电子邮件;
15.1.3. 电话;
15.1.4. 公司的实时聊天系统;
15.1.5. 短信;
15.1.6. 移动设备推送通知;
15.1.7. 网页推送通知;
15.1.8. 即时通讯服务 (Viber、Telegram、Facebook Messenger 等)。
15.2. 公司将使用客户在开设交易账户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并且客户同意随时接收来自公司的任何通知或消息。
15.3. 发送给客户的任何信息(文件、通知、确认、结算单等)在如下时间后均应视为已收到:
15.3.1. 如果信息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则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的一小时内视为已收到;
15.3.2. 如果通过交易平台内部邮件发送的,则发送后立即视为已收到;
15.3.3. 如果通过电话联系的,则在通话结束后视为已收到;
15.3.4. 如果在公司新闻网页上发布的,则在发布后的一小时内视为已收到。
15.4. 每月的第一天,公司将向客户发送上个月所有交易的结算单。结算单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15.5. 客户与公司之间的任何电话对话都有可能会被录音。所有以电话方式收到的指示和要求与以书面形式收到的指示和要求具有同等效力。任何录音均为公司的唯一财产,并且客户应认可录音作为客户指示、请求或其他相关义务的确凿证据。客户同意公司可以向任何法院、监管机构或政府机构提供这些录音的抄本。
15.6. 客户认可,公司可能会收集、存储和处理由客户提供的与服务提供相关的个人数据。
15.7. 如果客户是个人,公司将根据客户的请求向客户提供公司所持有的客户个人数据副本(如有)。但是,此服务可能需要付费。
15.8. 客户特此同意通过 WhatsApp 或其他类似的消息应用程序接收公司的营销和促销信息(以下简称“营销信息”)。这些营销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服务、特别优惠、促销、新闻简报以及公司认为与客户相关的其他更新信息。
15.9. 客户承认并同意,接收营销信息是自愿的。客户选择加入,即授权公司通过其 WhatsApp 联系方式向其发送此类信息。
15.10. 客户可随时撤销此同意并退出接收 WhatsApp 营销信息。为此,客户必须通过 WhatsApp 与公司联系,发送 “停止发送营销信息 ”或类似指令,或通过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官方渠道与公司联系,提出退订请求。
15.11. 通过签订本协议,客户明确同意公司与必要的相关第三方共享客户的个人数据,以确保服务或运营功能的有效实施(例如,为客户退款等)。
16. 争议解决
16.1. 当客户有合理理由认为公司因任何行动或不作为而违反了协议的一个或多个条款时,如果出现任何冲突情况,客户有权提出投诉。
16.2. 若要提出任何投诉,客户应通过电子邮件将其发送至support@elev8.com。
16.3. 投诉必须包含:
16.3.1. 客户的名字和姓氏(如果客户是法人实体,则为公司名称)。
16.3.2. 客户在交易平台上的登录详情(即账户号码)。
16.3.3. 冲突首次发生的详细时间(交易平台时间中显示的日期和时间)。
16.3.4. 有问题的订单编号。
16.3.5. 通过参考协议中的条款,对冲突情况的描述。
16.4. 投诉不得包含:
16.4.1. 对冲突情况的情绪评估;
16.4.2. 攻击性的语言;
16.4.3. 不受控的词汇。
16.5. 对于以下情况,公司有权驳回投诉:
16.5.1.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
16.5.2. 自冲突情况发生后已超过三十 (30) 个日历日。
16.6. 提出索赔后,解决期限为自索赔提交之日起的十 (10) 个工作日。在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能会延长。
16.7. 客户协议的解释、构建、效力和可执行性受姆瓦利国际服务管理局(MISA)的法律管辖,客户和公司同意接受姆瓦利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来解决争议。客户端同意,无论位置如何,交易平台上进行的所有交易均受姆瓦利国际服务管理局的法律管辖。
16.8. 代表客户进行的所有交易均受适用法规和任何其他公共机构的约束,这些机构管理姆瓦利国际服务管理局的运营,法规会不时修改。公司有权采取或不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以确保符合适用法规和相关市场规则。可能采取的任何措施对客户具有约束力。
16.9. 公司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在适用范围内)仅限于违反姆瓦利国际服务管理局(MISA)的权利。
17. 服务器日志文件
17.1. 对于任何争议而言,服务器日志文件是最可靠的信息来源。服务器日志文件绝对优先于其他证据信息(包括客户终端日志文件),因为客户终端日志文件并不记录客户指令和请求执行的每个阶段。
17.2. 如果服务器日志文件未记录客户所指称的相关证据信息,则对该证据信息的引用可能不会被接受。
18. 赔偿
18.1. 公司仅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所有争议:
18.1.1. 向客户交易账户存入/扣除资金;
18.1.2. 重新打开被错误关闭的仓位,和/或;
18.1.3. 删除错误开立的仓位或下达的订单。
18.2. 公司保留自行选择争议解决方法的权利。
18.3. 未在协议中提及的争议将根据通常的市场惯例和公司的自行判断进行解决。
18.4. 如果因为任何原因客户获得的收益少于预期,或者因客户打算完成的操作未被完成而造成损失,公司对客户不承担责任。因此,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补偿任何“损失的利润”。
18.5. 公司对客户不承担任何间接的、后果性的或非财务损失的(精神损失等)责任。
19. 投诉的驳回
19.1. 如果客户事先通过交易平台内部邮件或其他常规维护方式收到了服务器维护的通知,对于在此类维护期间发出的任何未执行指令或请求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客户未收到通知的事实不构成投诉理由。
19.2. 不受理有关订单执行时间的投诉。
19.3. 对于使用临时超额可用保证金在交易账户上开立或关闭的订单,对于此类订单的财务结果的投诉不予受理;这些超额可用保证金是由于盈利头寸(后来被公司取消)或以市场外报价(放量)或其他原因开立的。
19.4. 对于所有争议,客户引用其他公司或信息系统的行情作为证据信息的,均不予考虑。
19.5. 客户承认,在考虑与该头寸相关的争议期间,其将无法管理该头寸。关于本条之规定,不接受任何投诉。
20. 不可抗力
20.1. 公司可在其合理判断下认定存在不可抗力事件,在此情况下,公司将在适当时候采取合理措施来通知客户。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20.1.1. 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罢工、骚乱或民变、恐怖主义行为、战争、天灾、意外事故、火灾、洪水、风暴、电子、通信设备或供应商故障、电力供应中断、社会动荡、法律规定、停工),在公司的合理判断下,导致公司无法为一个或多个金融工具维持有序市场。
20.1.2. 任何市场的暂停、清算或关闭之情况;与公司报价相关的任何事件的放弃或失败之情况;对任何此类市场或任何此类事件的交易施加限制或特殊或不寻常条款之情况。
20.2. 如果公司合理地判断存在不可抗力事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公司可在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采取以下任何措施:
20.2.1. 提高保证金要求。
20.2.2. 以公司认为合适的价格关闭任何或所有敞口头寸。
20.2.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使公司无法或不切实际地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或所有条款,则公司可暂停、冻结或修改协议的条款。
20.2.4. 根据公司、客户和其他客户的情况,采取或不采取公司认为合理且适当的其他行动。
21. 安全
21.1. 客户不会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交易平台出现不规范或未经授权访问或使用的行动。客户接受并理解,如果公司怀疑其采取或允许此类使用,则公司保留权利自行决定终止或限制其访问交易平台。
21.2. 在使用交易平台时,客户不会通过其行为或其不作为来执行任何可能破坏平台完整性或导致平台发生故障的行动。
21.3. 客户有权存储、显示、分析、修改、重新格式化和打印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信息。未经公司同意,客户不得以任何格式将该信息全部或部分地发布、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复制给任何第三方。客户不得更改、掩盖或删除交易平台上提供的任何版权的、商标的或其他的通知。
21.4. 客户同意保密任何访问数据,并且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数据。
21.5. 客户同意,如果其知道或怀疑其访问数据已被披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其将立即通知公司。
21.6. 对于任何对客户访问数据的滥用或涉嫌滥用,客户同意配合公司进行任何的调查。
21.7. 客户同意,对通过其访问数据下达并登录的所有订单负责,公司收到的任何此类订单均应视为客户下达的订单。
21.8. 客户同意,当上述信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通信设施、邮政、电话、口头或书面对话或使用任何其他通信手段传输时,对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访问信息(包括登录名、密码、电子货币帐户访问、电子邮件、电子地址、电子通信和个人数据),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1.9. 客户无条件保证用于与公司交易的资金来自合法的来源,并且资金不是通过任何非法活动、欺诈、洗钱或其他非法来源获得的。不遵守此规则将导致账户被终止,并在所有情况下无例外地向管理当局报告。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则在任何情况下,公司或其合作伙伴和/或子公司均不对任何索赔或投诉承担任何责任。
22. 其他
22.1. 公司保留随时基于任何合理理由冻结客户交易账户的权利,不论是否有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
22.2. 如果客户交易账户余额为零,公司保留权利在该账户最后一次进行交易或货币操作后的六十 (60) 天内删除该交易账户,不论是否有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
22.3. 如果出现协议未涵盖的情况,公司将以诚信和公平为基础解决问题,并酌情采取符合市场惯例的行动。
22.4. 如果法院裁定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因任何原因为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在此程度上应被视为可分割的,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但是,本协议的其余部分的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2.5.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声称转让客户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任何违反本条款的所谓转让、抵押等将被视为无效。
22.6. 客户有权通过公司的客户支持人员或发送相应的书面请求至 ib@elev8.com 来请求更改其被分配到的 IB、以及请求订阅或取消订阅 IB。然而,是否批准此类请求应由公司自行决定。
22.7. 公司有权随时自行决定取消客户 IB 订阅,无需事先通知。
22.8. 如果客户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组成,则与公司签订的任何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应是连带的。给客户组成人员的其中一员发出的任何警告或其他通知,应被视为已向客户组成人员的所有人员发出。由客户组成人员的其中一员发出的任何订单,均应被视为由客户组成人员的所有人员发出的。
22.9. 客户接受并理解,公司的官方语言是英语,客户应始终阅读和参考公司网站和本客户协议的英文版本,以获取有关公司及其活动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公司的本地化网站上提供的所有翻译或其他语言的信息仅供参考,对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司对其中信息的正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22.10. 客户确认,已全面阅读并同意受公司的风险披露、退款政策、反洗钱政策以及公司可能发布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约束。